题目

[单选题]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董事
  •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 C.甲公司决定由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 D.甲公司决定由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本题来源: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设1名董事,选项A不当选;该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选项C不当选;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选项B不当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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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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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A、C当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A大于1/10,选项C大于1/3。

选项B不当选: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应当及时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本题中甲是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此类规定

选项D不当选:应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而不是2名监事提议召开。

知识链接

项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定期会议章程规定

年会:每年召开 1 次;

上市公司:上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会议

(1)代表 1/10 以上表决 权的股东提议; 

(2)1/3 以上的董事提议; 

(3)监事会提议 通知:约定→提前 15 日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 

(1)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 1/3 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 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通知:提前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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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丙向乙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本题中,乙拟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甲,属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丙和赵某在收到通知后均主张优先购买权,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要求3]
答案解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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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甲公司认为在2022年1月12日前钱某不具有股东权利,不合理。根据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公司认为在2022年1月12日前,孙某不具有股东权利,合理。根据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要求赵某补足出资不合理。根据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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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研判:(1)认缴出资期限30年以上;(2)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上; (3)其他明显不符合客观常识的情形。选项A、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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