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提假定:出售的存货原取得成本为100万元,持有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
出售存货要将存货的账面价值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而账面价值=成本-存货跌价准备=100-30=70(万元),所以分为两部分:
一是对成本的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100
二是对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借:存货跌价准备30
贷:主营业务成本30
【注意】一般账务处理中将上述两个分录合并编制会计分录,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70
存货跌价准备30
贷:库存商品100

(1)A存货当期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0-8)-1=1(万元),A存货应补提1万元;
(2)B存货可变现净值大于存货成本,B存货应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
(3)C存货当期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8-15)-1.5=1.5(万元),C存货应补提1.5万元;
综上,2021年12月31日该企业应补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总额=1-2+1.5=0.5(万元)。
【知识链接】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公式:当期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成本-可变现净值)-存货跌价准备已有贷方余额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是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①有合同部分:
乙产品成本=80×(1000÷100)+80×3=1040(万元)
乙产品可变现净值=80×11.25-80×0.55=856(万元)
由于用原材料A生产的乙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乙产品发生减值,故库存A材料也发生减值。
库存A材料可变现净值=80×11.25-80×3-80×0.55=616(万元)
库存A材料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80×10-616=184(万元)
②无合同部分:
乙产品成本=20×10+20×3=260(万元)
乙产品可变现净值=20×11-20×0.55=209(万元)
由于用库存A材料生产的乙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乙产品发生减值,故库存A材料也发生减值。
库存A材料可变现净值=20×11-20×3-20×0.55=149(万元)
库存A材料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0×10-149=51(万元)
③库存A材料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84+51=235(万元)
【解题思路】由于ABC公司持有原材料A的目的是将其全部用于生产乙产品,应先判断乙产品是否减值,若乙产品发生减值,则原材料A减值;若乙产品没有发生减值,则原材料A也不计提减值。又因为生产的100件乙产品中有80件签订了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20件没有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所以在判断乙产品是否减值的过程中,计算乙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分别考虑有合同和无合同的部分。
【知识链接】奇兵制胜2

方法一:先用甲产品的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比较,计算“存货跌价准备——甲产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再根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计算当期应计提或应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若应转回,注意应在原已经的减值金额内转回)。
甲产品成本为500万元;
甲产品可变现净值=350-18=332(万元)
甲产品存货跌价准备的期末余额=500-332=168(万元)
甲产品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68-100=68(万元)
方法二:先确定减值前甲产品的账面价值,再与其可变现净值比较,直接计算当期应计提或应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若应转回,注意应在原已经的减值金额内转回)。
计提减值前甲产品的账面价值=500-100=400(万元)
甲产品可变现净值=350-18=332(万元)
甲产品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400-332=68(万元)
2021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合计金额=235+68=303(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303
贷:存货跌价准备——A材料235
——甲产品68

2020年12月31日,存货的成本为800万元,可变现净值为750万元,2020年年末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800-750=50(万元);2021年4月1日以820万元出售时的账务处理如下(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借:银行存款820
贷:主营业务收入820
借:主营业务成本750
存货跌价准备50
贷:库存商品800
出售时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820-750=70(万元),因此,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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