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本公司股票时:
借:库存股 3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000(1 000 000×3)
注销本公司股票时:
借:股本 1 000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 500 000
盈余公积 500 000
贷:库存股 3 000 000
【知识点拓展】
实收资本(或股本)减少的相关账务处理:
1.非股份有限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进行减资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等
2.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票
回购股票时:
借:库存股(每股回购价格×回购股数)
贷:银行存款等
注销库存股(溢价回购):
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
注销库存股(折价回购):
借:股本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回购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股票面值总额,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回购时: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注销时:
借:股本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知识点拓展】
实收资本(或股本)减少的相关账务处理:
1.非股份有限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进行减资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等
2.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票
回购股票时:
借:库存股(每股回购价格×回购股数)
贷:银行存款等
注销库存股(溢价回购):
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
注销库存股(折价回购):
借:股本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股本只反映面值,股本的金额=1×1 000=1 000(万元),选项A正确。
【知识点拓展】
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收到的投资额超过面值的部分)
[注意]
1.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可以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我国不允许折价发行。
2.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和回购股票支付的价款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均应按顺序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接受方应按合同约定金额(不公允的除外)与增值税进项税额作为实收资本。即甲公司实收资本增加=120 000×(1+13%)=135 600(元)。
【知识点拓展】
1.接受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实收资本(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实际收到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收到的投资额超过面值的部分)
2.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合同或协议约定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享有的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差额)
企业接受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认资产的价值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并将其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知识点拓展】
企业接受投资的账务处理:
1.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实收资本(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实际收到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收到的投资额超过面值的部分)
2.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合同或协议约定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享有的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差额)
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记入“实收资本”科目;超过部分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实收资本=250×20%=50(万元);资本公积=100-50=5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实收资本 50
资本公积 50
【知识点拓展】
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