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该企业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的金额=(实际缴纳增值税+实际缴纳消费税)×7%=(200 000+150 000)×7%=24 500(元)。
【知识点拓展】

[注意]
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因纳税人所在地而有所不同:
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1%。
②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拓展练习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要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核算。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照规定准予抵扣,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知识点拓展】

[注意]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交消费税税额=[(关税的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不在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核算,所以B材料收回时的成本=20 000+10 000=30 000(元)。
【知识点拓展】

[注意]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交消费税税额=[(关税的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选项B,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知识点拓展】

[注意]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仅仅是增加存货的单位成本。

将自产产品对外无偿转让,按照现行增值税法规定,应视同应税交易计算增值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139 500
贷:库存商品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 500

选项A当选,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选项B当选,应计入原材料的成本;选项C当选,应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选项D不当选,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知识点拓展】
①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②自产自用应税矿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应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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