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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某系广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为达到上市要求的业绩指标,2023年8月,钱某指使公司财务总监周某,虚构了广源公司向钱某胞弟设立的昌明贸易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价值2000万元货物的业务。周某安排公司会计吴某,就该笔虚假业务向昌明贸易行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昌明贸易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发票,但并未进行认证抵扣。该笔虚假收入被计入广源公司财务报告,用于美化公司业绩。2024年1月,税务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了广源公司税负率异常,该案案发。在广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进一步侦查中,发现以下新情况:情况一:为虚增的2000万元销售额看起来更真实,钱某要求周某伪造了相应的购销合同、货物出入库单等单据。周某指使仓库管理员虚开了货物出库单。情况二:在庭审过程中,总经理钱某当庭翻供,否认自己曾指使周某虚开发票,声称所有行为均是周某为了个人业绩所为。公诉人当庭出示了钱某与周某的邮件往来记录作为证据。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钱某系广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为达到上市要求的业绩指标,2023年8月,钱某指使公司财务总监周某,虚构了广源公司向钱某胞弟设立的昌明贸易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价值2000万元货物的业务。周某安排公司会计吴某,就该笔虚假业务向昌明贸易行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昌明贸易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发票,但并未进行认证抵扣。该笔虚假收入被计入广源公司财务报告,用于美化公司业绩。2024年1月,税务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了广源公司税负率异常,该案案发。在广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进一步侦查中,发现以下新情况:情况一:为虚增的2000万元销售额看起来更真实,钱某要求周某伪造了相应的购销合同、货物出入库单等单据。周某指使仓库管理员虚开了货物出库单。情况二:在庭审过程中,总经理钱某当庭翻供,否认自己曾指使周某虚开发票,声称所有行为均是周某为了个人业绩所为。公诉人当庭出示了钱某与周某的邮件往来记录作为证据。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广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定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钱某指使他人虚开,虽不以骗取税款为目的,但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该行为目的是虚增业绩,而非骗取税款,因此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周某和吴某作为执行人员,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D.昌明贸易行接受虚开的发票,即使未抵扣,也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共犯
E.该虚开发票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应由税务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若在侦查过程中,周某主动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广源公司另一起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事实。同时,周某还揭发了其朋友郑某重大盗窃罪的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下列关于周某刑事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周某主动供述另一起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构成自首
B.周某揭发郑某盗窃罪的行为,构成立功
C.周某作为财务总监,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D.对周某的量刑应当综合考虑其自首、立功、主犯等情节
E.周某的供述和揭发行为,均属于坦白情节
针对情况一,下列关于涉案人员刑事责任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钱某指使周某伪造单据,若因此构成虚开发票罪,对其量刑时可考虑主犯情节,依法从重处以主刑并处罚金
B.周某指使仓库管理员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若构成虚开发票罪,应认定为主犯,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C.仓库管理员明知是虚开犯罪行为仍提供帮助,若构成虚开发票罪,可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D.伪造购销合同、出入库单等行为是虚开发票罪的组成部分,在量刑时作为衡量社会危害性的情节,影响主刑与附加刑的裁量
E.若为虚开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则同时触犯虚开发票罪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应当数罪并罚
针对情况二,下列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若钱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B.公诉人出示的邮件往来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C.若钱某的陈述是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可以予以排除
D.若钱某在如实供述后又翻供的,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E.钱某无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选项B当选,广源公司的目的是“虚增业绩”以符合上市要求,属于“对开”(开票方与受票方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或有关联)、“环开”情形的一种,开票方和受票方均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国家税款利益没有受到损失的危险;选项E当选,司法机关认定其不构成刑事犯罪,也应当将案件移送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广源公司及其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选项E不当选,周某供述的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这属于自首,而非坦白。周某的揭发行为是立功,与坦白是两种不同的法定量刑情节。
,选项A不当选,钱某作为总经理及指使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而非仅仅是“量刑时可考虑主犯情节”。“主犯”是法定身份,对其应按照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这直接关系到其最终承担的主刑(如有期徒刑)的刑期和附加刑(如罚金)的数额。
选项B当选,周某受钱某指使,又指使仓库管理员,在虚开发票罪的共同犯罪中积极实施组织行为,起主要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主犯。主犯应当对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选项C当选,仓库管理员明知是犯罪而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直接关系到其最终可能被判处的主刑种类和刑期。
选项D当选,伪造单据是完成虚开犯罪的必要环节,通常被虚开发票罪所吸收。但在量刑时,这些行为是评价犯罪手段、社会危害性及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关键因素。法官在裁量主刑的轻重和附加刑(特别是罚金)的数额时,必须综合考虑这些情节。
选项E当选,虚开发票罪侵害的是国家税收征管秩序,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侵害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不同罪名,侵犯了两个不同的法益,符合两个独立的犯罪构成,应当依法予以数罪并罚。
,选项A不当选、选项D当选,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选项B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电子邮件、通讯记录等属于电子数据,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只要其收集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可靠,能够与案件事实相关联,就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选项C不当选,若钱某的陈述是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应当予以排除。
选项E当选,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量刑的重要酌定情节。在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无故翻供,尤其是当有确凿证据反驳时,表明被告人缺乏悔罪之心,意图逃避法律制裁,这会被法官视为“认罪态度不好”,在量刑时可能成为从重处罚的考量因素。
查看答案 - 2021年3月,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陈某持股45%、林某持股30%、黄某持股25%,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期限为2030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6月,陈某实缴出资200万元,林某实缴150万元,黄某未缴纳出资。2023年8月,黄某拟转让全部股权,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后,陈某表示愿意购买,林某未答复。9月1日经竞价,黄某将股权对外转让给郑某,9月5日完成股东名册变更,9月8日完成工商登记。10月公司股东会决议:将出资期限提前至2025年12月31日;接受林某以商标权出资(评估价80万元,作价100万元);修改章程规定股东可随时查阅原始会计凭证;停止提取任意公积金,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2024年1月,债权人张某主张200万元到期债权未获清偿,要求股东承担责任。经协商展期至2024年6月。3月股东会决议:每年聘请审计机构审计;债务清偿前不分配利润。2024年底,因无法清偿公司债务,股东陈某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21年3月,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陈某持股45%、林某持股30%、黄某持股25%,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期限为2030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6月,陈某实缴出资200万元,林某实缴150万元,黄某未缴纳出资。2023年8月,黄某拟转让全部股权,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后,陈某表示愿意购买,林某未答复。9月1日经竞价,黄某将股权对外转让给郑某,9月5日完成股东名册变更,9月8日完成工商登记。10月公司股东会决议:将出资期限提前至2025年12月31日;接受林某以商标权出资(评估价80万元,作价100万元);修改章程规定股东可随时查阅原始会计凭证;停止提取任意公积金,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2024年1月,债权人张某主张200万元到期债权未获清偿,要求股东承担责任。经协商展期至2024年6月。3月股东会决议:每年聘请审计机构审计;债务清偿前不分配利润。2024年底,因无法清偿公司债务,股东陈某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股权转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郑某自9月5日起可主张股东权利
B.陈某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C.林某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D.黄某对外转让需全体股东同意
E.股权转让后出资义务由郑某承担
两次股东会决议中合法的有( )。
A.提前出资期限
B.商标权溢价出资
C.股东随时查阅原始会计凭证
D.债务清偿前不分配利润
E.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股东对张某债权可能承担的最高限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陈某对债权人张某200万元到期债权承担清偿责任
B.林某对债权人张某200万元到期债权承担清偿责任
C.黄某对债权人张某200万元到期债权承担清偿责任
D.郑某对债权人张某200万元到期债权承担清偿责任
E.股东无需对债权人张某200万元到期债权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股东以( )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A.知情权受到损害
B.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C.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D.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
E.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选项A当选,记载于股东名册即取得股东资格;选项B当选,其他股东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选项E当选,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选项B不当选,非货币出资应评估作价,不得显著高于评估价。
,陈某未缴纳出资为25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100-80=20万元),陈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陈某应在270万元(250+20=2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林某两次缴纳出资共计23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出资不实20万元,未缴纳出资50万元),林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林某应在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黄某未缴纳出资为25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20万元),黄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黄某应在270万元(250+20=2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郑某在250万元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本案例中,由于债权人张某的债权只有200万元,所以陈某、黄某、郑某对其最高承担200万元,林某最高承担70万元。
,股东以知情权(选项A)、利润分配请求权(选项B)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选项C),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选项D)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查看答案 - 2025年8月1日,A医疗设备公司与B电子科技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采购2000台X-200型医用监护仪,单价3800元。合同约定:A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B公司应于收到定金后15日内发货,并运送至A公司,待A公司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货物毁损风险自交付运输时转移;货款债权不得转让。8月5日,A公司支付定金25万元。8月12日,B公司发货时误多发100台X-300型监护仪(单价3500元)。8月15日,B公司将76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C公司用于抵债,并通知A公司。8月20日运输公司将货物运抵,A公司验收发现200台X-200型存在故障。C公司于8月25日要求A公司付款遭拒,引发纠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25年8月1日,A医疗设备公司与B电子科技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采购2000台X-200型医用监护仪,单价3800元。合同约定:A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B公司应于收到定金后15日内发货,并运送至A公司,待A公司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货物毁损风险自交付运输时转移;货款债权不得转让。8月5日,A公司支付定金25万元。8月12日,B公司发货时误多发100台X-300型监护仪(单价3500元)。8月15日,B公司将76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C公司用于抵债,并通知A公司。8月20日运输公司将货物运抵,A公司验收发现200台X-200型存在故障。C公司于8月25日要求A公司付款遭拒,引发纠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本案合同性质及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监护仪毁损风险自8月12日发货时转移
B.A公司对多发的100台X-300型应拒收
C.若B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付款,A公司可主张后履行抗辩权
D.合同标的物为特定物
E.履行地点为B公司仓库
关于X-200型监护仪物权变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8月12日发货时B公司丧失所有权
B.8月20日A公司取得所有权
C.运输期间B公司构成间接占有
D.8月12日起所有权即转移
E.B公司在运输期间仍为所有权人
对200台故障监护仪,A公司可采取的措施包括( )。
A.要求部分解除合同
B.主张违约金
C.要求按照故障监护仪双倍返还定金
D.拒绝接收故障设备
E.要求更换合格产品
关于“货款债权不得转让”条款的效力,正确的有( )。
A.C公司无论是否知情均取得债权
B.若C公司知情,A公司可拒绝履行
C.A公司对善意C公司不得抗辩
D.该约定导致转让行为绝对无效
E.仅C公司善意时转让有效
选项A当选,当事人可约定风险转移时间。本案约定“发货即转移风险”,故8月12日发货时风险转移至A公司。选项B不当选,买方可拒收或接收多交货物。选项C当选,在B公司未完成交货义务前,A公司有权拒绝其提前付款要求。选项D不当选,监护仪为标准化工业产品,属种类物而非特定物。选项E不当选,未约定履行地时,交付标的物义务履行地为卖方所在地,但本案约定“运送至A公司”,履行地应为买方所在地。
,选项A不当选,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准(《民法典》第224条),发货不等于交付完成;选项B当选,8月20日货物运抵完成现实交付,所有权转移;选项C当选,运输期间通过承运人占有,构成间接占有;选项D不当选,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为实际交付时;选项E当选,交付前所有权仍属B公司。
,选项B不当选,合同未约定,无法主张违约金。
,选项A当选,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查看答案 - 2023年5月,张某与飞跃汽车租赁公司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约定以60万元购买一辆新能源客车,首付20万元,余款分24期支付,所有权保留至付清全款。为筹集首付,张某向兴业银行贷款20万元,由李某、王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8月,张某将车辆投入网约车运营,并与赵某约定:赵某负责日常驾驶,抽取营收15%,事故责任由张某承担。2024年1月,该车与绿通物流公司货车相撞,致乘客刘某重伤。经认定,两车驾驶员均负同等责任。车辆维修期间,张某以“未取得完全所有权”为由拒付修理费6万元,修理厂扣留车辆。2025年7月,因张某逾期还款,兴业银行起诉要求李某、王某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23年5月,张某与飞跃汽车租赁公司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约定以60万元购买一辆新能源客车,首付20万元,余款分24期支付,所有权保留至付清全款。为筹集首付,张某向兴业银行贷款20万元,由李某、王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8月,张某将车辆投入网约车运营,并与赵某约定:赵某负责日常驾驶,抽取营收15%,事故责任由张某承担。2024年1月,该车与绿通物流公司货车相撞,致乘客刘某重伤。经认定,两车驾驶员均负同等责任。车辆维修期间,张某以“未取得完全所有权”为由拒付修理费6万元,修理厂扣留车辆。2025年7月,因张某逾期还款,兴业银行起诉要求李某、王某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 )。
A.所有权保留买卖关系
B.连带保证合同关系
C.合伙合同关系
D.承揽合同关系
E.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关系
关于兴业银行实现债权的方式,正确的是( )。
A.必须先执行张某财产,不足部分方可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责任
B.可单独要求李某或王某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C.仅能要求两保证人各承担50%责任
D.需同时起诉张某和两名保证人
E.银行可直接拍卖保留所有权的客车优先受偿
修理厂扣车行为的法律定性是( )。
A.行使留置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善意占有
D.侵权占有
E.所有权保留条款的当然效力
乘客刘某的损害赔偿应( )。
A.由张某与绿通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B.由两车驾驶员按过错比例分担
C.由飞跃公司承担替代责任
D.由张某、赵某与物流公司三方分担
E.适用“谁运营谁负责”原则由张某单独承担
选项C不当选,维修关系属承揽关系。
,选项A不当选,连带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选项C不当选,保证份额约定不影响连带责任属性;选项D不当选,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或者同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选项E不当选,所有权保留车辆不得直接处置。
,选项A当选,修理厂享有留置权。选项B当选,承揽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交付标的物和定作人支付报酬等无先后履行义务,所以承揽人在定作人无故不支付合同价款的时候,有权向定作人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工作成果,所以修理厂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选项C不当选,修理厂对车辆为有权占有,不存在善意、恶意占有。选项D不当选,修理厂行为不属于侵权。选项E不当选,所有权保留条款不适用于修理厂。
,运营方张某与实际侵权方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查看答案 - 甲省丙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位于丙市X区)对阳光科技公司(位于丙市Y区)进行税务检查后,认定其存在虚开发票行为,于2025年3月10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补缴税款50万元、滞纳金及罚款30万元。阳光科技公司不服,于3月18日向稽查局提交《纳税担保申请书》,以其名下未投入使用的商标权作为担保,并附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及评估报告。4月2日,稽查局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商标权不属于《纳税担保试行办法》规定的可质押财产”为由拒绝确认担保。阳光科技公司遂向丙市税务局(位于丙市Z区)申请行政复议,市税务局于6月15日维持稽查局决定。公司拟进一步维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省丙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位于丙市X区)对阳光科技公司(位于丙市Y区)进行税务检查后,认定其存在虚开发票行为,于2025年3月10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补缴税款50万元、滞纳金及罚款30万元。阳光科技公司不服,于3月18日向稽查局提交《纳税担保申请书》,以其名下未投入使用的商标权作为担保,并附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及评估报告。4月2日,稽查局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商标权不属于《纳税担保试行办法》规定的可质押财产”为由拒绝确认担保。阳光科技公司遂向丙市税务局(位于丙市Z区)申请行政复议,市税务局于6月15日维持稽查局决定。公司拟进一步维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阳光科技公司不服《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可采取的合法救济途径包括( )。
A.缴清税款后直接向法院起诉
B.提供担保并经确认后向丙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C.未缴税款直接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D.未经复议直接向X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缴清税款后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关于《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的性质及审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可附带审查其合法性
B.该办法属于税务规范性文件,复议机关无权直接修改
C.该办法属于行政法规,复议申请时可一并请求审查
D.该办法若与上位法冲突,法院可不予适用但无权撤销
E.该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属行政规章级次
若阳光科技公司起诉稽查局和市税务局,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X区基层法院
B.Y区基层法院
C.Z区基层法院
D.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E.甲省高级人民法院
稽查局拒绝确认商标权担保的行为性质属于( )。
A.行政确认
B.行政处罚
C.行政裁决
D.外部具体行政行为
E.行政事实行为
选项C、E不当选,申请复议需先缴清税款或提供担保,且应向上一级税务机关(非政府)申请;选项A、D不当选,税务争议需“复议前置”,未经复议不得直接诉讼。
,选项A不当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可一并提出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但这些“规范性文件”不含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选项B、C不当选,《纳税担保试行办法》为国家税务总局令发布,属部门规章。
,选项A、C当选,税务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选项A当选,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选项D当选,拒绝担保确认属于对相对人权利义务的直接处理,是具体行政行为且具有外部性。
查看答案 - 依据《行政强制法》,关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依据《行政强制法》,关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
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30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B.对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再次查封以保障执法效力
C.冻结存款的期限一般为30日,逾期需解除冻结或作出处理决定
D.行政机关决定冻结存款的,应当书面通知金融机构,且冻结数额不得明显超出涉案金额
E.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涉案财物时,应当为当事人及其所扶养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物品
选项B不当选,禁止重复查封,若财物已被其他机关查封,行政机关不得再行查封。
查看答案 -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人民法院有权依职权调取涉及国家利益的证据
B.原告应当证明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C.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可补充收集证明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
D.原告在行政赔偿案件中须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E.被告逾期不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选项C不当选,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在诉讼中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选项D当选,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一般应由原告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查看答案 -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 )。A.
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减免逾期交房违约金
B.物流公司单方面免除货物损毁灭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C.健身房会员协议禁止会员解除年卡合同
D.网络平台要求用户放弃追究数据泄露责任
E.保险合同限制投保人申请医疗费用理赔的权利
选项B、C、D、E当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查看答案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某市税务局稽查局对乙企业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1.5倍罚款,该行政处罚行为属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某市税务局稽查局对乙企业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1.5倍罚款,该行政处罚行为属于( )。A.
损益行政行为
B.内部行政行为
C.授益行政行为
D.依职权行政行为
E.行政确认行为
选项A、D当选,行政处罚属于依职权、外部、损益行政行为。
查看答案 - 下列各项中,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 )。下列各项中,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 )。A.
婚前全款购置的房产
B.因交通事故获得的医疗补助金
C.婚后父母赠与并明确仅归一方所有的存款
D.妻子日常专用的名牌手提包
E.婚后继承的遗产(遗嘱未明确归属)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选项A),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和补偿(选项B),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选项C),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选项D),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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