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4年5月10日,甲乙公司订立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1000台H761型“上臂式”电子血压计,单价450元;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15万元;乙公司负责将电子血压计运送至甲公司;甲公司待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货款;乙公司的货款债权不得转让。5月20日,甲公司交付定金10万元,乙公司收到定金后随即安排装车发货,但装车时工人多装了50台F760“臂简式”电子血压计,单价430元。5月23日,乙公司将其货款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抵偿尚欠丙公司的到期货款尾款。同日,乙公司将该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了甲公司。5月26日,电子血压计运抵甲公司;5月28日,丙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货款遭到拒绝,遂发生纠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24年5月10日,甲乙公司订立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1000台H761型“上臂式”电子血压计,单价450元;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15万元;乙公司负责将电子血压计运送至甲公司;甲公司待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货款;乙公司的货款债权不得转让。5月20日,甲公司交付定金10万元,乙公司收到定金后随即安排装车发货,但装车时工人多装了50台F760“臂简式”电子血压计,单价430元。5月23日,乙公司将其货款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抵偿尚欠丙公司的到期货款尾款。同日,乙公司将该债权转让事宜通知了甲公司。5月26日,电子血压计运抵甲公司;5月28日,丙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货款遭到拒绝,遂发生纠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电子血压计合同的性质、风险转移及履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对乙公司多装的50台F760型电子血压计,甲公司应当接收并支付货款2.15万元
B.合同履行地为甲公司住所地
C.该合同属于种类物之债
D.5月20日乙公司发货时,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可以以后履行抗辩权为由拒绝支付
E.自5月20日乙公司发货时起,电子血压计毁损、灭失的风险随即转移给甲公司
下列关于电子血压计占有形态和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5月20日发货时起,甲公司取得电子血压计的所有权
B.5月26日电子血压计运抵甲公司时起,甲公司对电子血压计为直接占有
C.5月20日发货时起,乙公司丧失电子血压计的所有权
D.5月26日电子血压计运抵甲公司时起,乙公司丧失电子血压计的所有权
E.5月20日发货时起,甲公司取得电子血压计的间接占有
甲公司收到电子血压计后发现,其中有100台H761型电子血压计存在质量瑕疵,无法正常使用,下列甲公司可以选择的有( )。
A.请求乙公司返还20万元的定金
B.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C.请求乙公司更换存在质量瑕疵的100台电子血压计
D.拒绝领受存在质量瑕疵的100台电子血压计
E.请求解除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
下列关于“乙公司的货款债权不得转让”这一禁止转让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如果丙公司善意,丙公司方可受让45万元的债权,且甲公司不得以禁止转让为由抗辩,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务
B.无论丙公司是否善意,均可受让45万元债权,但甲公司可以以类禁止转让为由抗辩,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务
C.如果丙公司恶意,丙公司不能受让45万元债权,甲公司当然可以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务
D.如果丙公司善意,丙公司可以受让45万元债权,甲公司可以以禁止转让为由抗辩,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权
E.无论丙公司是否善意,均可受让45万元债权,甲公司不得以禁止转让为由抗辩,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务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选项A错误。
合同中约定“乙公司负责将电子血压计运送至甲公司”,因此合同履行地为甲公司住所地,选项B正确。
种类物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种类物是具有共同特征和同样经济意义并可以用度量衡计算的可替代之物,选项C正确。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来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题目中,合同约定甲公司待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货款,因此,乙公司发货时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此时不满足行使后履行抗辩权的条件,选项D错误。
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付地点,那么在到达交付地点之前,风险由出卖人乙公司承担,选项E错误。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5月26日电子血压计运抵甲公司时,完成交付即所有权转移,选项A、C错误,选项D正确。直接占有是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间接占有是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直接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选项B正确,选项E错误。
,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履行合同,对方接受并主张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比例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方主张按照合同整体适用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部分未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除外,选项A错误。
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因此不能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选项B错误。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选项C正确。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针对100台电子血压计来说,因为存在质量瑕疵,所以不能实现100台血压计的合同目的,甲公司对此有权拒绝受领,选项D正确。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因此甲公司只能就这100台解除合同,不能解除全部的买卖合同,选项E错误。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乙公司的货款债权是金钱债权,且债权转让事项已经通知债务人甲公司。故无论丙公司是否善意,甲公司均不能以禁止转让为由,拒绝向丙公司履行债务。查看答案 - 2020年6月成立山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水升公司出资40%、齐某出资30%、田某出资30%。田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约定出资期限为2040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齐某以现金出资60万元,水升公司、田某未出资。2024年7月,田某欲转让股权并通知水升公司、齐某。水升公司一直未作表示,齐某表示购买。8月11日,经过公开竞价,施某购买了田某的股权。8月13日,施某以股东名义记载于股东名册。8月15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9月,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如下决议:(1)修改股东出资期限至2035年12月31日。(2)施某享有51%的表决权。(3)接受水升公司以80万元的专利权出资(专利权评估价50万元),并出具了80万元的出资证明。(4)水升公司签署施某变更为法定代表人的申请。(5)股东按季度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10月,山霞公司债权人王某请求山霞公司偿还到期债权150万元,山霞公司以账上资金不足拒绝,王某请求施某、齐某、田某、水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经协商,债务延期到2025年12月31日。为了偿还债务,公司作出以下决议:在清偿完债务之前不分配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已有50万元,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优先使用资本公积金偿还债务;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聘请事务所审计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20年6月成立山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水升公司出资40%、齐某出资30%、田某出资30%。田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约定出资期限为2040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齐某以现金出资60万元,水升公司、田某未出资。2024年7月,田某欲转让股权并通知水升公司、齐某。水升公司一直未作表示,齐某表示购买。8月11日,经过公开竞价,施某购买了田某的股权。8月13日,施某以股东名义记载于股东名册。8月15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9月,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如下决议:(1)修改股东出资期限至2035年12月31日。(2)施某享有51%的表决权。(3)接受水升公司以80万元的专利权出资(专利权评估价50万元),并出具了80万元的出资证明。(4)水升公司签署施某变更为法定代表人的申请。(5)股东按季度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10月,山霞公司债权人王某请求山霞公司偿还到期债权150万元,山霞公司以账上资金不足拒绝,王某请求施某、齐某、田某、水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经协商,债务延期到2025年12月31日。为了偿还债务,公司作出以下决议:在清偿完债务之前不分配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已有50万元,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优先使用资本公积金偿还债务;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聘请事务所审计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田某出售股权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施某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享有股东权利
B.齐某享有优先购买权
C.田某出售股权,无须通知其他股东
D.水升公司未作表示,也享有优先购买权
E.水升公司未作表示,视为不同意出售
关于2024年9月召开新股东会议,下列符合规定的有( )。
A.修改股东出资期限至2035年12月31日B.施某享有51%的表决权
C.接受水升公司以80万元的专利权出资(专利权评估价50万元),并出具了80万元的出资证明D.水升公司签署施某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
E.股东按季度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债权人王某请求施某、齐某、田某、水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施某最高承担80万元
B.齐某最高承担30万元
C.齐某最高承担60万元
D.水升公司最高承担80万元
E.田某最高承担60万元
为了偿还债务,公司作出决议正确的有( )。
A.在清偿完债务之前不分配利润
B.公司法定公积金已有50万元,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C.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D.优先使用资本公积金偿还债务
E.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聘请事务所审计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选项A正确,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选项B正确,选项C、D、E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题中,水升公司一直未作表示,仅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能视为不同意出售。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选项A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B正确。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C错误。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选项D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选项E正确。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例中,水升公司出资的专利权评估作价为50万元,低于认缴的80万元,水升公司应当补足30万元,且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例中,齐某和田某作为设立时的股东,应对水升公司出资不足的3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施某不是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对此不承担责任。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本案例中,股权受让人施某承担缴纳出资60万元的义务,转让人田某对受让人施某未按期缴纳的出资责任承担补充责任(60万元)。综上所述,田某最高承担90万元,即60万元的补充责任和30万元的连带责任。
,在向股东分配利润之前先弥补公司亏损,符合规定,选项A正确。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题中,法定公积金累计不到注册资本的50%,应当继续提取,选项B错误。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在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会也可以决议不提取任意公积金),选项C正确。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选项D错误。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选项E正确。查看答案 - 赵某投资设立东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川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孙某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兼营内销和出口业务,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1月5日,为虚增业务取得银行贷款,赵某指示孙某虚构东川公司与赵某投资设立的赵记经营部之间1000万元货物销售业务,并由公司出纳王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未交付给该经营部,东川公司取得货款后由王某予以冲销。2023年3月,东川公司以低于市场价格50%的价格购进商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拟于次日对外销售。为少交该商品销售税款,经赵某同意,在孙某主导下,东川公司通过中间人李某取得西海公司开具的金额5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西海公司支付李某中介费,扣除发票金额2%服务费后将剩余资金以现金形式交付孙某,后孙某将该资金存入以王某名义开设并由赵某控制使用的银行账户。2024年2月,孙某国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侦查。侦查期间,孙某主动供述东川公司取得西海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将资金存入王某个人账户的事实。同时揭发:西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川公司”)自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通过西川外贸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西川外服中心”)协助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取得出口退税款300万元,其中200万元为西川公司已缴纳税款。根据孙某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查实了西川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的事实,后将孙某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在审判阶段,孙某提出审判长周某与赵某关系密切,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遂申请周某回避。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赵某投资设立东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川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孙某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兼营内销和出口业务,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1月5日,为虚增业务取得银行贷款,赵某指示孙某虚构东川公司与赵某投资设立的赵记经营部之间1000万元货物销售业务,并由公司出纳王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未交付给该经营部,东川公司取得货款后由王某予以冲销。2023年3月,东川公司以低于市场价格50%的价格购进商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拟于次日对外销售。为少交该商品销售税款,经赵某同意,在孙某主导下,东川公司通过中间人李某取得西海公司开具的金额5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西海公司支付李某中介费,扣除发票金额2%服务费后将剩余资金以现金形式交付孙某,后孙某将该资金存入以王某名义开设并由赵某控制使用的银行账户。2024年2月,孙某国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侦查。侦查期间,孙某主动供述东川公司取得西海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将资金存入王某个人账户的事实。同时揭发:西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川公司”)自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通过西川外贸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西川外服中心”)协助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取得出口退税款300万元,其中200万元为西川公司已缴纳税款。根据孙某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查实了西川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的事实,后将孙某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在审判阶段,孙某提出审判长周某与赵某关系密切,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遂申请周某回避。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针对东川公司虚构货物销售业务开具发票这一案情,下列关于各主体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孙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东川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赵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赵记经营部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针对东川公司取得西海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案情,下列涉案主体中,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有( )。
A.李某
B.孙某
C.赵某
D.西海公司
E.东川公司
针对西川公司骗取出口退税这一案情,下列关于犯罪构成及涉案金额的认定中,正确的有( )。
A.西川外服中心的行为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B.西川公司的行为构成逃税罪C.西川公司逃税金额为200万元
D.西川公司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E.西川公司骗取出口退税金额为300万元
下列关于孙某行为认定、刑罚适用及权利行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对孙某可能适用数罪并罚
B.孙某的揭发行为构成立功
C.孙某有权申请周某回避
D.孙某的行为构成累犯
E.孙某的供述行为构成自首
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不以骗抵税款为目的,没有因抵扣造成税款被骗损失的,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定性处理,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选项A、D错误,选项B、C正确。赵记经营部并未实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未让东川公司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故不成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选项E正确。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应当追究开票人的刑事责任,受票人和介绍人也可构成本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单位名义实施,但属于个人行为,且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应认定为自然人犯罪而非单位犯罪。所以东川公司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赵某、孙某、李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西海公司为他人虚开,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从事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会计、税务、外贸综合服务等中介组织及其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规定,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致使他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情节严重的,依照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责任。本题中,西川外服中心的行为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所以选项A正确。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上述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税款的,按逃税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本题中,西川公司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和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金额100万元,逃税金额200万元,选项B、C、D正确,选项E错误。
,孙某此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后触犯交通肇事罪,应数罪并罚,选项A正确。
孙某揭发西川公司的犯罪行为,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孙某的行为构成立功,选项B正确。
孙某主动供述东川公司取得西海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将资金存入王某个人账户的事实,构成自首,选项E正确。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孙某有权申请周某回避,选项C正确。
累犯,是指因罪犯受过一定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孙某的行为不构成累犯,选项D错误。
查看答案 - 甲拟从事客运经营,2022年2月20日,甲与途安汽车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以40万元价格自途安汽车公司处购买一辆客车,首付款3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余款在2024年2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在甲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客车所有权属于途安汽车公司。为筹措首付款,甲向利丰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3月6日,利丰银行与乙丙二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约定:若甲到期未还款,即由乙、丙二人承担按份共同保证责任。3月15日,甲向途安汽车公司支付30万元后提回客车,甲与丁签订合同,由丁负责客车运营,年底按10%给丁分配收益,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2023年6月,该客车营运途中与畅达货运公司的货车相撞,致乘客戊重伤。该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至便民汽车修理厂维修,经有关部门认定客、货车驾驶员均有过错。事后,甲以自己并非客车所有权人为由拒付4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拒绝向甲交付客车。2023年12月因甲未偿还到期贷款,利丰银行遂请求乙、丙二人代偿,从而引发纠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拟从事客运经营,2022年2月20日,甲与途安汽车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以40万元价格自途安汽车公司处购买一辆客车,首付款3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余款在2024年2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在甲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客车所有权属于途安汽车公司。为筹措首付款,甲向利丰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3月6日,利丰银行与乙丙二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约定:若甲到期未还款,即由乙、丙二人承担按份共同保证责任。3月15日,甲向途安汽车公司支付30万元后提回客车,甲与丁签订合同,由丁负责客车运营,年底按10%给丁分配收益,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2023年6月,该客车营运途中与畅达货运公司的货车相撞,致乘客戊重伤。该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至便民汽车修理厂维修,经有关部门认定客、货车驾驶员均有过错。事后,甲以自己并非客车所有权人为由拒付4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拒绝向甲交付客车。2023年12月因甲未偿还到期贷款,利丰银行遂请求乙、丙二人代偿,从而引发纠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 )。
A.承揽合同关系
B.保证合同关系
C.合伙合同关系
D.买卖合同关系
E.侵权责任关系
下列关于乘客戊所受损害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应由客、货车驾驶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应由途安汽车公司和畅达货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应由甲、途安汽车公司和畅达货运公司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应由甲和畅达货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应由客、货车驾驶员根据各自过错大小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下列关于客车在修理期间的占有状态及便民修理厂权利行使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途安汽车公司间接占有客车
B.修理厂直接占有客车
C.甲间接占有客车
D.甲拒付修理费,修理厂可以直接折价售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E.甲拒付修理费,修理厂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向甲交付客车
下列关于贷款债权到期时利丰银行债权实现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利丰银行先请求甲偿还贷款,在甲财产执行不能时方可请求乙丙二人中任意一人承担全部代偿责任
B.利丰银行先请求甲偿还贷款,在甲财产执行不能时方可请求乙丙承担代偿责任,但分别请求乙丙各承担50%份额的代偿责任
C.利丰银行既可请求甲偿还贷款亦可请求丙承担代偿责任,但只能就部分代偿责任请求丙
D.利丰银行既可请求甲偿还贷款亦可请求乙承担代偿责任,但只能就部分代偿责任请求乙
E.利丰银行既可请求甲偿还贷款亦可请求乙丙二人中任意一人承担全部代偿责任
选项A,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工作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车辆维修属于承揽合同。选项B,乙丙为甲的借款提供保证,属于保证合同。选项C,合伙合同,是指二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所订立的互约出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合同。甲与丁在合同中约定“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不具有合伙合同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特征,不属于合伙合同。选项D,甲与途安汽车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选项E,客车与货车相撞致乘客戊重伤属于侵权责任关系。
,选项A、E,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执行用人单位工作任务的其他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客车与货车的驾驶员不承担侵权责任。选项B、C,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例中,客车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客车的所有权人途安汽车公司在本次事故中没有过错,故不承担侵权责任。选项D,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例中,对乘客戊造成的伤害是由客车和货车共同造成的甲与丁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写到“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甲承担”,所以本次事故由甲与畅达货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A、B、C,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即直接对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间接占有,是指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直接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本案例中,因买卖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出卖人途安汽车公司为间接占有人。将车送至修理厂维修后,修理厂为直接占有人,甲为间接占有人。选项D,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留置权人变价处分权的行使须先行催告,催告期不少于60日。未经催告,不得径行变卖留置财产。本案例中,若甲拒付修理费,修理厂不可直接将客车折价售卖。选项E,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本案例中,维修合同没有约定先后顺序,修理厂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选项A、B,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例中,甲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利丰银行既可以请求债务人甲偿还贷款,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D、E,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例中,保证合同已明确约定,乙丙是按份共同保证,债权人利丰银行有权请求乙丙二人按各自份额承担担保责任。查看答案 - 甲省乙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位于Z市M区)收到实名举报称昌盛公司(位于Z市N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稽查局经立案检查和审理,认定昌盛公司存在偷税行为,于2023年11月7日向其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其补缴税款82万元及滞纳金。昌盛公司不服,于11月14日向稽查局递交《纳税担保申请书》《纳税担保书》《纳税担保财产清单》,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和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评报告》等材料,申请以公司的专利权作为纳税担保。2024年1月5日,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载明:根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1号)规定,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是可以用作质押的权利凭证,但并未明确专利权是否可以质押,故专利权不属于法定纳税质押担保财产。况且,该专利尚未用于实际生产,设定该质押不能充分保证国家税收债权的实现。因此,稽查局对昌盛公司以专利权作质押提供纳税担保的申请不予确认。昌盛公司不服,向乙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位于乙市Q区)申请行政复议。市税务局于4月6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稽查局的税务事项通知行为。昌盛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请求:第一,撤销稽查局作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第二,撤销市税务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第三,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第四,对《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省乙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位于Z市M区)收到实名举报称昌盛公司(位于Z市N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稽查局经立案检查和审理,认定昌盛公司存在偷税行为,于2023年11月7日向其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其补缴税款82万元及滞纳金。昌盛公司不服,于11月14日向稽查局递交《纳税担保申请书》《纳税担保书》《纳税担保财产清单》,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和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评报告》等材料,申请以公司的专利权作为纳税担保。2024年1月5日,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载明:根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1号)规定,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是可以用作质押的权利凭证,但并未明确专利权是否可以质押,故专利权不属于法定纳税质押担保财产。况且,该专利尚未用于实际生产,设定该质押不能充分保证国家税收债权的实现。因此,稽查局对昌盛公司以专利权作质押提供纳税担保的申请不予确认。昌盛公司不服,向乙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位于乙市Q区)申请行政复议。市税务局于4月6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稽查局的税务事项通知行为。昌盛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请求:第一,撤销稽查局作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第二,撤销市税务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第三,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第四,对《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昌盛公司不服稽查局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可以采取的正确维权做法有( )。
A.未缴纳税款直接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B.未提供担保直接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未经申请复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限期内缴清税款后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限期内提供相应担保并被稽查局确认后,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关于《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的立法级次及审查请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属于税务规范性文件
B.《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属于行政法规
C.《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属于部门规章
D.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不可以对《纳税担保试行办法》一并提起附带审查
E.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不可以对《纳税担保试行办法》一并提起附带审查
昌盛公司不服稽查局的税务事项通知和市税务局的行政复议决定,其可以采取的正确维权做法有( )。
A.向M区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向N区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向Q区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向甲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E.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稽查局对昌盛公司提供的专利权质押担保申请进行确认的行为属于( )。
A.行政裁决
B.行政许可
C.事实行政行为
D.外部行政行为
E.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按照征税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可一并提出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但这些“规范性文件”不含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行政诉讼中,M区基层法院、Q区基层法院均有管辖权。
,行政裁决,是指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权利归属或者侵权损害纠纷进行审查,并就各方责任的承担作出裁断的具体行政行为。本案是稽查局对昌盛公司的担保申请进行确认,并不是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行政许可属于授益行政行为,稽查局对担保申请进行确认并不是授益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以产生法律效果为目的。而稽查局对担保申请的确认会导致昌盛公司具备了行政复议的条件,故不属于行政事实行为。查看答案 -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认定和设定权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认定和设定权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暂扣违法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属于行政处罚
B.部门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C.注销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
D.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E.罚金属于行政处罚
选项A,暂扣违法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选项C,注销,是指行政机关基于特定情况的出现,依法消灭已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之效力的行为,是由于许可的实质效力已不存在而依法取消该许可的形式效力的行为。注销只是手续办理问题,它与颁发许可相对应,该许可或有瑕疵,或无瑕疵。注销属于程序性行为。选项E,罚金属于刑罚中的附加刑,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查看答案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原则上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的有(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原则上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的有( )。A.
担保财产的受让人
B.债务人为法人的,其债权人
C.债务人为自然人的,其朋友
D.提供物的担保的第三人
E.保证人
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包括:
(1)保证人或者提供物的担保的第三人;
(2)担保财产的受让人、用益物权人、合法占有人;
(3)担保财产上的后顺位担保权人;
(4)对债务人的财产享有合法权益且该权益将因财产被强制执行而丧失的第三人;
(5)债务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
(6)债务人为自然人的,其近亲属;
(7)其他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
查看答案 - 根据继承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继承和遗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根据继承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继承和遗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B.受遗赠人应当自继承开始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C.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
D.法定继承人不得成为受遗赠人
E.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表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作出
选项A、C、E,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选项B,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查看答案 -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授权债权人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有(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授权债权人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有( )。A.
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B.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
C.决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
D.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E.核查债权
选项A,属于债权人委员会职权,无须授权。选项D、E,是不得委托债权人委员会行使的职权。
查看答案 - 2024年5月6日,甲将其自有的一辆汽车出售给乙并交付,乙依约支付了价款,双方未办理转移登记。2024年5月16日,因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5月20日,甲将该汽车以市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5月25日,甲为丙办理了转移登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2024年5月6日,甲将其自有的一辆汽车出售给乙并交付,乙依约支付了价款,双方未办理转移登记。2024年5月16日,因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5月20日,甲将该汽车以市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5月25日,甲为丙办理了转移登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5月16日,汽车所有权归于甲所有
B.5月25日,丙善意取得所有权
C.5月20日,乙能够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要求丙返还汽车
D.5月6日,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E.5月20日,丙原始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5月6日甲已经将汽车交付给乙,乙此时取得汽车的所有权。5月16日再返还给甲修理,并不会导致所有权的转移,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无处分权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甲出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且已经交付给丙,丙自交付时善意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乙此时无法再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要求丙返还汽车。丙善意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选项B、C错误,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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