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分为哪几种?定额征收的纳税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针对不能完整、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纳税人,采用特定方法确定其应纳税收入或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核定征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定额征收
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直接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纳税人按照核定的数额缴纳税款。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小、账册不健全、难以准确核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如一些小型工商户或个体工商户。
例如:某个体工商户由于经营规模较小,无法准确核算其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根据该工商户的经营情况、行业特点等因素,核定其每月应缴纳的所得税额为一定数额,如1000元。该工商户每月只需按照核定的数额缴纳税款即可。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这种方式适用于能够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但难以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例如:某服务业企业由于业务复杂,难以准确核算其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根据该企业的行业特点、经营情况等因素,核定其应税所得率为10%。该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为500万元,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500万元 × 10%),应纳税额为12.5万元(50万元 × 25%,假设适用税率为25%)。
3、定期定额征收(针对特定纳税人)
虽然定期定额征收在广义上也可视为核定征收的一种形式,但它更侧重于对营业额、所得额不能准确计算的小型工商户进行的一种简化征收方式。税务机关经过自报评议,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多税种合并征收。这种方式也体现了核定征收的原则,但更侧重于操作的简便性。
请注意,核定征收并非适用于所有纳税人,而是针对不能完整、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特定纳税人。税务机关在核定征收时,会综合考虑纳税人的经营情况、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确保核定的数额或税率合理、公正。纳税人应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数额或税率缴纳税款,不得擅自更改或逃避纳税义务。
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
1.《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这是办理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业务的基本表格,需要纳税人如实填写并提交给税务机关。
2.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如果纳税人发生了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需要提交这份明细表,以证明其扣除的合理性。
3.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对于参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纳税人,需要提交这份明细表来反映其税前扣除情况。
此外,纳税人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②根据办理方式的不同,按照要求报送纸质版或电子版资料。
③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需收取复印件并查验原件后退回。
④如果报送的是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同时,虽然定额征收的纳税人无需设置完整账簿,但仍需保存收支凭证、进货销货登记簿等原始资料备查,以确保其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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