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中的两种重要方式,它们各自具有特点和适用场景。核定征收主要适用于会计账簿不健全、生产经营规模小或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而查账征收则适用于会计账簿健全、能够准确核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征收方式,以确保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一、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按照税法规定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1.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对于这类纳税人,由于其无法提供准确、完整的会计资料,税务机关无法通过查账方式确定其应纳税额,因此采用核定征收方式。
2.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对于生产经营规模小、不具备建账能力的纳税人,核定征收可以简化税收征管程序,降低征纳成本。
核定征收的具体方法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等。其中,定期定额征收主要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不具备建账能力或账簿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则是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一个应税所得率,再乘以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应纳税额。
二、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纳税人会计账簿健全,能够准确核算应纳税额:对于这类纳税人,由于其能够提供准确、完整的会计资料,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查账方式确定其应纳税额。
2.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具备建账能力:对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具备建账能力的纳税人,查账征收可以确保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在查账征收方式下,纳税人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并准确核算应纳税额。税务机关则会对纳税人的账表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