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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核定征收超过3万怎么交税?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有什么区别 一、个体户核定征收超过3万时,交税的方式会因征收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个体户应根据自身的征收方式来确定具体的交税方式和流程,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同时,务必留意税务申报的期限和相关的注意事项,以确保合规纳税并避免不必要的处罚。1、定期定额征收①‌超幅度申报调整定额‌:若个体户的实际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通常为20%~30%,各地规定有别),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定额,然后按新的定额来缴纳税款。‌②未超幅度按原定额缴纳‌:若实际经营额、所得额未超过定额的幅度,则继续按原定额来缴纳税款。③‌超过部分依法纳税‌:对于超过定额的部分,也需要依法纳税,这可能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例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通常为3%(特殊情况有优惠政策),超定额部分应按对应的征收率来计算并缴纳。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在这种征收方式下,个体户需要以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金额为基础,按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根据适用的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当收入超过3万时,应按实际收入和应税所得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来缴纳税款。3、交税流程与所需材料‌交税流程‌: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经营所得A表”;录入个体户的相关信息,并点击“下一步”;如实录入超过3万的计税信息,再次点击“下一步”;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纳税额,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最后点击“立即缴款”,完成网上缴税即可。‌所需材料‌:个体户在缴税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的正副本、公章与刻章备案登记卡、组织代码证及CA证书、税务登记证、适用的运营法规(如有)、社保义务履行资料、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记账凭证的复印件、纳税凭证、单据及银行流水记录,以及已核销和未核销的发票等。二、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两种不同的税收征收方式,它们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1‌、核定依据不同‌:定期定额征收:主要依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通常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情况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方法不同‌:定期定额征收:直接按照核定的定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通过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应税所得率,或 = 成本费用支出额 / (1 - 应税所得率) × 应税所得率。‌3、稳定性不同‌:定期定额征收: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除非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否则定额一般不变。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旦纳税人营业额发生变化,核定征收税额就必须发生变化。‌4、适用范围不同‌: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等。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适用于企业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企业等。5‌、申报方式不同‌:定期定额征收:通常由税务机关按照定额自动申报纳税,定期定额户在申报方面可能享受一些优惠政策,如简易申报。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需要按照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申报纳税。 2025-08-29 11:26 1030人看过 未达账项的处理方法是什么?什么是未达账项 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因尚未接到凭证因而未登记入账的款项。以下是关于未达账项处理方法的详细解答:一、未达账项的类型及处理方法未达账项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每种情况都有其特定的处理方法:(一)‌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情况说明‌:企业已经收到款项并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收到相关凭证,因此未登记入账。‌处理方法‌:企业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银行对账单余额的基础上加上企业已收银行未收的款项,以调整银行对账单余额,使其与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相符。‌案例‌:某企业收到客户交来的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10,000元,企业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收到该支票,因此未登记入账。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在银行对账单余额的基础上加上这10,000元。(二)‌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情况说明‌:企业已经支付款项并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收到相关付款凭证,因此未登记入账。‌处理方法‌:同样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在银行对账单余额的基础上减去企业已付银行未付的款项。‌案例‌:某企业开出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5,000元,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企业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收到该支票,因此未登记入账。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在银行对账单余额的基础上减去这5,000元。(三)‌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情况说明‌:银行已经收到款项并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相关凭证,因此未登记入账。‌处理方法‌: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在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的基础上加上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款项。‌案例‌:银行收到某客户交来的汇款,金额为8,000元,并已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因此未登记入账。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在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的基础上加上这8,000元。(四)‌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情况说明‌:银行已经支付款项并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相关付款凭证,因此未登记入账。‌处理方法‌: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在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的基础上减去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款项。‌案例‌:银行代企业支付了水电费,金额为2,000元,并已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因此未登记入账。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在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的基础上减去这2,000元。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企业用来核对银行存款账目,并调整未达账项的一种工具。其编制步骤如下:1.‌收集资料‌:收集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的资料。2.‌对比账目‌:逐笔核对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的账目,找出未达账项。3.‌编制调节表‌:根据未达账项的类型,在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或银行对账单余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编制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4.‌核对平衡‌:调整后的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应与调整后的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等。 2025-08-29 11:02 791人看过 留置权是什么?留置权在会计领域有哪些应用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有权留置该财产,并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通常适用于特定类型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其设立和行使需符合法律规定。1、留置权的特点:‌法定性‌:留置权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从属性‌:留置权的存在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主债权消灭,留置权也随之消灭。‌不可分性‌: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物的全部,即使债务部分履行,债权人仍可留置全部标的物。‌优先受偿性‌:留置权人有权就留置物的变价优先受偿。2、适用场景:‌保管合同‌:保管人可留置寄存人未支付保管费的保管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可留置托运人未支付运费的货物。‌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可留置定作人未支付报酬的加工物。3、留置权在会计领域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通常涉及特定合同或交易中的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问题:①财务报表中的披露‌‌资产与负债的确认‌:当企业作为债权人行使留置权时,留置的资产需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可能列为“其他应收款”或“其他流动资产”(视留置物性质而定)。‌或有负债的披露‌:若企业作为债务人面临留置权,需在附注中披露相关或有负债,说明留置物的价值及债务金额。②特定业务场景的应用‌‌加工承揽合同‌:‌如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货物,但未支付加工费。B公司作为承揽人可留置该批货物,并在会计处理中将其列为“存货”或“其他应收款”,待债务清偿后解除留置。‌运输与仓储合同‌:如物流公司因托运人未付运费而留置货物,需在账务中记录“应收账款”并评估留置物的可变现净值。‌修理服务合同‌:如汽车修理厂因车主未支付修理费留置车辆,需在会计上确认“修理收入”并记录留置资产。③税务处理‌‌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留置物处置所得需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如销售货物)或企业所得税(收益部分)。若留置物抵债,需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或损失。④ ‌破产清算中的优先权‌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留置权人享有对留置物的优先受偿权。会计上需区分:‌担保债权‌:留置权对应的债务在破产清算中优先于普通债权。‌资产处置损益‌:留置物变现后,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⑤会计科目与分录示例‌‌债权人分录(以加工承揽为例)‌:借:其他应收款——留置物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债务人分录‌: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或其他资产抵偿) 2025-12-17 12:01 416人看过 员工出差取得的增值税专票能抵扣进项税吗? ​员工出差取得的增值税专票能否抵扣进项税,要分具体费用项目来看,同时还需排除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得抵扣的情形,以下是详细分类说明:1、可抵扣的情形住宿费:员工因公务出差产生的住宿费,若取得公司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未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等禁忌情形,其进项税额可按规定抵扣。比如普通企业员工去外地谈业务的住宿专票,就能正常抵扣。部分交通费及相关费用:一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对应的专票,像出差时乘坐火车、飞机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凭票面上注明的税额抵扣;二是出差相关的特殊交通类费用,比如因公务取消出差产生的退票费,若取得 6% 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规定抵扣;另外出差时单独租赁载客汽车自己驾驶,取得的租车服务增值税专票,也能正常抵扣进项税。车辆相关费用:若员工驾驶公司公车出差,途中产生的油费、车辆修理费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应的进项税额可抵扣。2、不可抵扣的情形餐饮费:根据财税〔2016〕36 号规定,购进的餐饮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哪怕员工出差的餐饮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无法抵扣。用于禁忌场景的相关费用:若出差相关费用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比如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时的住宿、交通费用,即便取得专票也不能抵扣;员工探亲出差的住宿、交通等费用,属于个人消费范畴,对应的专票同样无法抵扣。特定租赁服务费用:出差时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小汽车并配备驾驶员,且租赁公司承担全部费用,这种情况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即便取得增值税专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费用:员工出差乘坐国际航班等产生的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费用,即便取得相关专票,因该类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2025-12-11 10:16 538人看过 2025年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按什么取数?业务招待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2025年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按什么取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2025年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取数依据如下:(一)一般情况: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其中,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财政补助、营业外收入等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的收入,不得计入销售(营业)收入基数。(二)特殊情况:1.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对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即这些收入可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2.筹建期的企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业务招待费会计分录怎么做?(一)日常发生业务招待费时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管理部门发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部门发生)制造费用——业务招待费(生产部门发生,较少见)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二)筹建期发生业务招待费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企业开始经营后,可一次性或分期摊销计入管理费用)(三)年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若业务招待费超过税法扣除标准,需做纳税调整(不影响会计分录,仅调整所得税申报表):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注:业务招待费需单独核算,与差旅费、会议费等区分,报销时附合规凭证(如餐饮发票、接待清单等),确保税前扣除合规。 2025-10-13 10:40 145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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