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转让的是农村集体土地,需要哪些税?
2025-05-09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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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需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和契税。如果转让的是农村集体土地,一般涉及的税种有:
1、契税
承担方:受让方
税率:3%-5%(计税依据为土地转让价格)
2、土地增值税
适用范围:对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增值额征收
税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
特殊免税情形:若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村委会/村民小组将土地转移至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3、印花税
承担方:转让双方
税率:合同金额的0.05%(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
土地使用证贴花5元/本
4、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需按差价20%缴纳(“财产转让所得”)
企业所得税:单位转让所得需并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企业税率)
5、增值税及附加
税率:转让土地使用权按11%征收增值税
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城建税(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6、特殊情形说明
①耕地占用税
适用场景:若涉及占用耕地,需单独缴纳
计税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
②政策时效性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免税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条件的主体需确保已办理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N”开头的统一信用代码)
请注意,普通转让与政策改革类转移的税务处理差异显著,需提前核实交易是否符合免税条件。地方政策可能影响附加税率或征收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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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士地转让税费多少?转让不同时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何不同
一、国有土地转让过程中会涉及多种税费,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等,具体税费种类和计算方式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交易情况确定。以下是常见的税费种类及计算方式:1、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额计算缴纳。增值额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税率采用累进税率,具体为: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至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至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2、契税一般按照转让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税率通常为3%至5%,具体税率根据地区政策而定。3、印花税按照转让合同金额的0.05%缴纳。4、营业税及附加(如适用)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注:根据最新政策,营业税已改为增值税,但此处仍按原文表述,实际应关注最新税收政策)。还需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地区不同,一般为7%、5%或1%)和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5、其他费用可能包括登记费、交易服务费等,具体费用标准和缴纳情况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交易情况确定。6、注意事项国有土地转让税费的具体计算方式和税率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实际交易情况而有所不同。二、转让不同时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增值税计税方法、相关政策适用以及税务处理细节上存在明显差异:1、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政策,纳税人转让此时间段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下,一般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例如,某企业2015年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为1000万元,2024年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取得转让收入5000万元。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 =(5000 - 1000)÷(1 + 5%)×5% ≈ 190.48万元 。这种计税方式相对简单,税率固定,对于一些难以取得完整进项抵扣凭证的企业来说,能减轻一定的税收负担。资料引用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按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一般为9%,具体根据最新政策)计算,进项税额则是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以及后续相关业务中取得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比如,某企业2017年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200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80万元(假设税率为9%)。2025年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8000万元,则销项税额 = 8000÷(1 + 9%)×9% ≈ 660.55万元,应纳税额 = 660.55 - 180 = 480.55万元。一般计税方法虽然计算相对复杂,但如果企业有足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能有效降低税负。资料引用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差异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如果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可以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扣除。同时,在计算增值额时,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及附加等也可以按规定扣除。例如,某企业转让2014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60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为1200万元,转让过程中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及附加共计30万元。则增值额 = 6000 - 1200 - 30 = 4770万元,后续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资料引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同样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可按规定扣除。不过,由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在计算收入时,需要将含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比如,某企业转让2018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含税收入7000万元,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不含税收入 = 7000÷(1 + 9%)≈ 6422.02万元。在计算增值额时,以不含税收入为基础进行各项扣除后确定。资料引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3、税务处理细节差异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税务处理上,由于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企业在申报纳税时,流程相对简单。只需按照规定的征收率和计算方法,计算出应纳税额并申报缴纳即可。同时,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土地取得时间较早,相关凭证可能存在不完整等情况,税务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认定和处理。例如,某企业转让早期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取得土地的票据遗失,税务机关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土地取得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了扣除项目金额。资料引用来源:各地税务机关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相关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时,企业需要更加注重进项税额的管理和核算。要确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并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认证和抵扣。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方面,由于收入为不含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也需要更加精确,与增值税的计算相互关联。例如,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开发成本时,对于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部分,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准确分摊和扣除。资料引用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各地税务机关关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具体规定。
2025-08-29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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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的核心区别具体有哪些?
一、定义与本质区别合同履约成本定义:合同履约成本是指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不满足其他准则资本化条件的增量成本。本质: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履约活动支出,如直接人工、材料、外包费用等。示例:建筑公司为完成施工合同支付的钢筋采购费用、工人工资。合同取得成本定义:合同取得成本是企业为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且预期能够收回(如销售佣金、投标费用)。本质:与合同签订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但独立于履约活动。示例:房地产销售代理为促成交易支付的销售提成。二、会计处理差异1.科目归类合同履约成本:通常计入“合同资产”或“存货”科目下的明细科目(如“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单独列示为“合同取得成本”或“其他流动资产”。2.资本化条件合同履约成本: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与合同直接相关;(2)产生于履约过程中;(3)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需满足:(1)增量性(仅因取得合同而发生);(2)预期通过合同收入补偿。3.后续计量合同履约成本:按履约进度摊销至“营业成本”,若发生减值需计提准备。合同取得成本:在合同期限内摊销(通常与收入确认期间一致),最长不超过5年。三、对财务报表的影响1.利润表合同履约成本直接影响“营业成本”,与收入配比;合同取得成本通过摊销影响“销售费用”。2.资产负债表两者均作为资产列示,但合同履约成本可能随履约进度转为存货或应收账款,而合同取得成本需单独披露。四、实务案例对比案例1:软件开发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开发人员的工资、测试外包费用。合同取得成本:支付给渠道商的签约佣金。处理差异:开发成本按项目进度结转成本,佣金在合同期内摊销。案例2:广告代理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广告制作团队的差旅费。合同取得成本:为争取客户支付的竞标费用。关键点:竞标费用即使未中标也需费用化,而履约成本需满足资本化条件。五、特殊情形与风险提示合同取得成本的例外:若佣金与多个合同相关(如年度框架协议),需按合理标准分摊。减值风险:合同履约成本需定期评估合同亏损风险;合同取得成本需关注客户违约可能性。六、总结与准则依据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两者的核心差异在于:目的:履约成本服务于合同执行,取得成本服务于合同签订。时效性:履约成本与履约进度强相关,取得成本与合同生命周期相关。实务建议:企业需严格区分两类成本,避免资本化滥用导致的利润操纵风险。
2025-11-2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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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在资产负债表哪里体现?
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支出,最终体现在资产负债表的“无形资产”项目中;而尚未达到资本化条件、或已资本化但未完成研发的部分,会在“「开发支出」项目(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类)”独列示,这是资本化支出的过渡性列报科目。简单来说,资本化支出分两个阶段在资产负债表体现,核心对应研发项目的「未完成」和「已完成」状态,具体列报规则如下:阶段1:研发项目未完成(资本化支出持续发生)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如符合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在「开发支出」项目单独列示(位于非流动资产板块,通常在「无形资产」上方)。列示依据:该支出已满足资本化条件,但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形成正式的无形资产,属于「正在开发中的无形资产」,需单独反映。阶段2:研发项目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开发支出」科目中累计的资本化支出一次性结转至「无形资产」科目,后续体现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后续处理:结转后,无形资产需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规定年限进行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利润表,无形资产账面余额(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持续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补充:易混淆的列报对比(避免和费用化支出混淆)研发支出的费用化支出(研究阶段+开发阶段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会在发生当期结转至利润表「研发费用」项目,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和资本化支出的列报完全分离,具体对比如下:研发支出类型资产负债表列报位置核心状态资本化支出(未完成)非流动资产-开发支出项目在研,未形成无形资产资本化支出(已完成)非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项目完工,形成可使用的无形资产费用化支出无(结转至利润表)当期费用化,无资产属性【关键提醒】资产负债表中「开发支出」和「无形资产」的金额,均需按账面价值列示(若发生减值,需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后金额为列报金额),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需单独披露研发支出的资本化金额、费用化金额,以及无形资产的形成、摊销、减值等详细信息。
2026-01-2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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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所得税区别是什么?两者在账务处理上具体有何差异
一、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税种,主要区别体现在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结构、征收环节、税收归属及功能定位等方面。增值税关注“流转增值”,所得税关注“最终利润”。两者在税制设计、征管方式和社会经济功能上均有显著差异,企业需分别进行合规处理。以下是具体分析:1. 征税对象不同增值税:以商品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属于流转税。例如:生产企业销售产品时,对销售价格减去原材料成本后的增值部分征税。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的所得额(利润或收入)为征税对象,属于直接税。例如: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2. 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采用价外税模式,计税依据为不含税的销售额或服务收入,税款由最终消费者承担。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需扣除成本、费用、损失等支出后计算。例如: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纳税调整×税率。3. 税率结构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多档税率(如13%、9%、6%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率(如3%、5%)。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统一比例税率25%(高新技术企业等有优惠)。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3%-45%)或比例税率(如股息红利20%)。4. 征收环节不同增值税:在商品或劳务的每个流转环节征收,通过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例如: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均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仅在利润分配或收入实现时征收,通常为单一环节。例如:企业年度汇算清缴、个人取得工资时扣缴。5. 税收归属与功能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50%,地方50%)。主要功能是调节经济流转,中性税负。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共享(中央60%,地方40%);个人所得税:地方税(综合所得由中央与地方共享);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体现量能课税原则。6. 特殊情形对比增值税:存在免税、零税率、即征即退等政策(如出口退税)。所得税:有税收优惠(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减免)。案例说明增值税案例:某企业销售产品收入100万元(税率13%),购进原材料成本60万元(进项税额7.8万元)。应纳增值税=100×13%-7.8=5.2万元。所得税案例:该企业年度利润总额30万元,无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30×25%=7.5万元。二、增值税和所得税在账务处理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科目设置、确认时点、核算流程及报表披露等方面。增值税侧重“流转环节的实时性”,所得税侧重“利润分配的周期性”。两者账务处理的核心差异源于税种性质及征管要求,企业需分别建立清晰的核算体系。以下是具体对比分析:1. 科目设置差异增值税:需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交税金”等专栏)及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简化核算,仅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所得税:设置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需同步使用所得税费用科目(损益类),并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权责发生制下)。案例:企业销售商品确认收入时:增值税:贷方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所得税:不直接记账,期末根据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费用”。2. 确认时点差异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确认(如开具发票、收款或发货时,以孰早为准)。例如:预收账款若开具发票,需立即确认销项税额。所得税:按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期末(如月度或年度)计提,与实际缴纳时间可能不同。例如: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时调整。3. 核算流程差异增值税:抵扣机制,通过“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差额为应纳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时(如用于免税项目),需做“进项税额转出”。所得税:纳税调整,需对会计利润进行税会差异调整(如业务招待费限额扣除)。递延所得税,暂时性差异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如固定资产折旧差异)。案例对比:增值税:购进原材料100万元(进项税额13万元),生产后销售150万元(销项税额19.5万元)。应纳税额=19.5-13=6.5万元。所得税:若该企业利润总额50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10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50+10=60万元,应交所得税=60×25%=15万元。4. 报表披露差异增值税: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项目反映未缴税款。现金流量表中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单独列示。所得税: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直接影响净利润。资产负债表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5. 特殊处理差异增值税:免税、零税率需单独核算,出口退税通过“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处理。所得税:税收优惠(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无需单独记账。
2025-11-19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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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育儿补贴申请时间及入口是什么?补贴标准是多少
2026年育儿补贴自1月5日起全面开放申领,线上可通过支付宝/微信“育儿补贴”小程序、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如四川“天府通办”)办理,线下到婴幼儿户籍地乡镇(街道)办理;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每月300元),地方可在此基础上额外加码。以下是详细介绍:(一)申请时间1.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1月5日起全年可申报,1月1日-4日为系统升级测试期,期间暂停申领服务。2.申请期限规定: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2022年出生的可申领1次,应在2025年提出;2023年出生的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2024年出生的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未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婴幼儿在2026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二)申请入口1.线上入口支付宝、微信平台搜索“育儿补贴”小程序,进入全国通用的申领系统。登录婴幼儿户籍所在省份的政务服务平台(如四川的“天府通办”),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的“育儿补贴”专区。2.线下入口:前往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儿童福利机构到机构登记地对应部门提交申请。(三)补贴标准1.国家基础标准:每孩每年3600元(每月300元),按年发放,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共计10800元。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2025年1月1日时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可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补贴金额。2.地方加码政策:各地根据财政实力推出额外福利,如四川延续每孩每年最高3600元补贴标准,深圳三孩额外每年1万元,叠加国家补贴后年达13600元等。
2026-01-0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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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处理挂在国网成都的往来不是少了进项税部分了吗?实际付款是12600元,往来只挂了11150.44元。而且上月计提的时候没有收到发票,根本就不能挂应付账款,要做也只能挂暂估吧?
(1)关于北京地区的社保增减员问题,目前是不是北京每月1日-最后一日都可以进行增减员,但最好在1月到25日之间完成增减员。然后社保的扣款时间是在每月10日-25日。也就是10月申报9月的,扣款在10月。
(2)关于社保重复缴纳问题。比如某员工当月10日离开上家公司,当月16日入职本公司,按照法规,上家公司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保,本公司也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保,实操中如何解决这种重复缴纳问题。以及如果本公司为了防止重复缴纳跟员工签署入职第一个月不缴纳社保的协议,是否合法(应该是不合法的),以及大量公司约定15日之前入职缴纳社保,15日之后离职缴纳社保,这种约定实务中是否会出现问题。
(3)关于社保应该在员工用工之日起30天内增员,如果员工1月31日来公司,公司3月1日给员工增员,这个是不是也是合法的,但是3月增员是不是就只能叫2月社保,1月最后一天的社保就交不上了。
老师请问一下跨地区经营预缴税款申报怎么操作哦
老师,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三季度多缴纳了140元我计入了预交增值税,现在四季度账上又比实际缴纳税费又多了10元,四季度应缴纳的少了10元,分录应该怎么写呢
老师好,A公司给b公司开工程款500万。B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但是a公司只能开收据,那么开工程款的话税点应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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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理一下思路小规模2026年1月都要报啥税?一般纳税人2026年1月份都报啥税?今天不是2月11日了,该报1月份的税了我怕我把税漏报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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