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怎么转回?实务操作要点是什么

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条件是基于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判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需以“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为前提。当企业预计未来期间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需终止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条件包括:
1.经营状况恶化:如连续亏损、市场份额萎缩等,导致未来税前利润不足以覆盖可抵扣差异。例如某制造业公司因行业需求下滑,连续两年亏损,财务部门评估未来三年内难以实现盈利,需冲减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00万元。
2.亏损结转期限到期:税法规定经营亏损可向后结转5年(高新技术企业可延长至10年),若期限内未弥补完,剩余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转回。例如某公司2020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0万元(亏损额100万元×税率30%),至2025年(5年结转期末)累计利润仅弥补亏损60万元,剩余40万元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2万元需冲回。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时,需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调整当期损益,具体分录如下:
转回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案例】A公司2022年因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0万元(400万元×25%),2023年盈利100万元,转回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5万元(100万元×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元
动态评估机制:企业需每年末重新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实现性,若账面余额高于应有金额,按差额冲回;若低于应有金额,则补记差额。
(二)税务影响: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会直接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具体逻辑如下:
1、纳税调整后所得:会计利润需调整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税会差异等项目。
2、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减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加计扣除额等。
3、当期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
公式:当期所得税费用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递延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 - 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额。
(三)、实务操作要点
税法合规性:严格遵循亏损结转期限(5年或10年)及抵扣顺序(优先使用最早年度亏损)。
证据链管理:保留暂时性差异的原始凭证(如暂估成本单据)、税务调整通知书等。
常见误区:
未定期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高估资产、虚增利润。
混淆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如超标业务招待费属于永久性差异,不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免责声明:本文为会计政策解读、考试指南及实务案例分享,不替代官方文件或执业建议。因政策时效性及实务差异,请以财政部最新文件及专业判断为准。
我也想问老师
赶快去提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