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税收未结案可以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吗?为什么

来源:之了课堂
2025-05-12 16:28:38

国家税务局将依法纳税的纳税人分为A、B、M、C、D五类的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评价越高,获得的纳税信用等级越高。那么,因涉嫌税收未结案可以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吗?为什么?下面,之了君给大家详细介绍。

因涉嫌税收未结案可以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吗?为什么

因涉嫌税收未结案可以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吗?为什么

因涉嫌税收未结案可以参与纳税信用补评。依据: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修改)。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修改)。

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情形

情形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情形2: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情形3: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情形4: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情形5: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情形6: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情形7: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情形8: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因涉嫌税收未结案可以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吗?为什么?看了上述分享内容,大家对此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并想要获得高分,例如拿到A级的纳税信用级别,财会人员就需要认真参与。如果对纳税方面的操作等还有疑问,大家可以到之了课堂通过在线咨询系统直接询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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