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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10-09 14:24:28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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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怎么做的??公式怎么用的?? 什么是内部筹资额 同学你好,咱们先明确概念再解题哦~ 首先是内部筹资额的定义:它是企业通过经营积累(即留存收益)可用于满足自身融资需求的内部资金来源。它和内部留存额的区别是:内部留存额是预测期净利润扣除股利后可留存的全部金额;内部筹资额是实际用于覆盖融资总需求的内部资金,若融资总需求≤内部留存额,内部筹资额等于融资总需求,若融资总需求更大,内部筹资额等于内部留存额,差额需外部融资。 这道题的解题步骤: 1. 先算2024年内部留存额,公式为:预测期销售额×销售净利率×(1-股利支付率),代入数值:1200×15%×(1-20%)=144万元,这是当年可从内部获取的最大资金额。 2. 已知2024年融资总需求为120万元,120万元<144万元,说明内部留存足够覆盖融资需求,因此内部筹资额按实际需求取120万元,对应选项A。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小茜老师 2026-10-09 14:29 19次浏览 这道题是怎么做的???公式也不是这个?? 销售收入: 预计 2024 年度销售收入下降 15%。 2024 年销售收入 = 2000 * (1 - 15%) = 2000 *85% = 1700 万元。 盈利能力保持不变: 即 2024 年的销售净利率仍为 10%。 2024 年净利润 = 2024 年销售收入*销售净利率 = 1700*10% = 170 万元。 股利政策保持不变: 即 2024 年的留存收益率仍为 60%。 企业留存收益项目 2024 年可提供的资金金额,实际上就是 2024 年当年增加的留存收益(即当年净利润中留存下来的部分)。 2024 年留存收益可提供的资金金额 = 2024 年净利润*留存收益率 = 170*60% = 102 万元。 专业指导-大熊老师 2026-10-09 14:29 26次浏览 这两道题分别是怎么做的??公式是什么??为什么销售百分比法的公式没有用?? 同学你好,这两道题的解题逻辑如下: 1. 核心公式区分:销售百分比法下有两个关联公式,你记忆的带营业净利率、利润留存率的是「外部融资需求量」公式;而两道题问的是「销售增长带来的总资金增量(即增加的资金量)」,适用公式为:增加的资金量=销售变动额×(敏感性资产占基期销售额百分比-敏感性负债占基期销售额百分比),或(基期敏感性资产-基期敏感性负债)×销售增长率(敏感资产负债与销售同比增长时适用),这部分其实是外部融资需求量公式的前半段,属于销售百分比法的基础运用哦。 2. 第6题计算:基期敏感性资产1200万元、敏感性负债400万元,销售增长率20%,增加的资金量=(1200-400)×20%=160万元,对应选项A。 3. 第14题计算:销售变动额=3000-1800=1200万元,敏感性资产占比30%、敏感性负债占比20%,增加的资金量=1200×(30%-20%)=120万元,对应选项B。 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汤汤老师 2026-10-09 14:26 43次浏览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债权人应当根据重新议定的合同现金流量变化情况,重新计算该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和损失计入投资收益科目。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举个例子?? 意思解析:债权人原债权是摊余成本计量,债务重组修改还款条款、没有终止确认债权,用原实际利率把新约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算出新账面余额;新旧账面余额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例子: 债权人持有一笔债权,账面余额 1000 万,原实际利率 5%。 债务人财务困难,双方修改条款:不用立刻还 1000 万,2 年后一次性归还 920 万,不改变原实际利率 5%。 1. 计算新债权现值(新账面余额):920/(1+5%)² = 834.47 万元 2. 原账面余额:1000 万元 3. 差额 = 834.47-1000 = -165.53 万元(损失) 分录: 借:投资收益 165.53 贷:债权投资 165.53 “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 专业指导-媛媛老师 2026-10-09 14:25 20次浏览 老师,稽查的收入额应该计入什么时候呢? 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 号(2026.1.1 起施行):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也就是追溯回业务发生月份。 举例说明:某小规模纳税人D,税务机关于2026年6月1日稽查查补其2025年2月销售额300万元,该300万元应计入其2025年2月税款所属期的销售额。 “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 专业指导-媛媛老师 2026-10-09 14:25 17次浏览 行政复议法,今年考试是按照更新之前的规定么? 同学您好,税务师考试各考点对应的政策法规适用规则,均以当年官方发布的考试大纲、官方指定教材所收录的内容为准。你可以查看当年考试大纲里明确的政策适用截止时间,若大纲及教材收录的是修订前的行政复议法内容,答题时就按更新前的规定作答即可。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继续追问哦~ 专业指导-媛媛老师 2026-10-09 14:14 2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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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D选项不应该是减半征收么 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是分阶段执行的: 第一阶段(免征):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第二阶段(减半):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因此,题目中“2025年10月”购买2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正好处于第一阶段的免征期内。 “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 专业指导-媛媛老师 2026-07-21 22:18 248次浏览 精华 请问按份共有人处置,是要经过三分之二的同意,对吧,这两个题目是不是矛盾? 同学,注意区分转让的是按份共有人的财产“份额”,还是转让的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前者无须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者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6-07-21 09:55 56次浏览 精华 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怎么区分 实际资产损失,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这类损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例如企业将使用过的汽车对外销售产生的损失,或者按照公允价值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 。 法定资产损失,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税收相关文件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这类损失的判定核心在于是否符合税法及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而非资产是否发生实际的物理损耗或转让行为 答疑老师大熊老师 2026-07-15 10:54 37次浏览 精华 老师,您好,刚才是会计93,税法是113,然后调减20,而这个会计是60,税法是12,为什么也要调减48? 会计扣得少,税法让扣得多,调减(因为你要把少扣的那部分补扣回来,从而减少交税基数)。 会计扣得多,税法不让扣那么多,调增(因为你要把多扣的那部分加回来,从而增加交税基数)。 1. 第一个案例(捐赠):这是支出类业务 情况:企业做了一笔捐赠。 会计处理:记了93万的支出(利润减少了93万)。 税法态度:税务局说这笔捐赠值113万,你应该按113万来算支出(利润应该减少113万)。 矛盾点:会计只减少了93万利润,税法认为应该减少113万。 调整逻辑:既然税法允许你多扣除20万成本,那就意味着你要少交税。为了让利润基数变小,必须减去这20万。 支出类差异,税法 > 会计,调减。 2. 第二个案例(对外投资):这是收入/所得类业务 情况:企业拿资产去投资,相当于把资产卖了换股权,产生了增值收益(所得)。 会计处理:会计很激进,当年一次性确认了60万的收益(利润增加了60万)。 税法态度:税务局给了个优惠政策(分期纳税),说这60万不用今年全交,分5年交,今年只认12万的收益(利润只增加12万)。 矛盾点:会计账上已经加了60万利润,但税法今年只让你加12万。 调整逻辑:会计利润里包含了60万的收益。 税法说:“慢着,今年只能算12万。” 那多出来的48万得从会计利润里剔除出去,等到以后年份再慢慢加回来。 既然是从现在的利润里剔除或拿走,那就是减法。第二到第5年每年再调增12万。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6-07-16 11:49 59次浏览 精华 450-150是什么意思,解析不理解 题目里的研发费用合计 450 万元,其中包含委托境外个人的研发费用 50 万元和委托境外公司的 100 万元,这部分不属于可加计扣除的范围(委托境外个人研发不能加计扣除),所以: 450 万元(总研发费用) - 50 万元(委托境外个人) - 100 万元(委托境外公司未调整部分) = 300 万元(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再加上委托境外公司研发费用的 80%(100×80%=80 万元),得到加计扣除的基数 380 万元。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6-03-26 16:40 71次浏览 精华 这一题不理解 你好同学! A选项 合同违约金属于经营性支出,不属于行政罚款。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违约金,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B选项 税收滞纳金属于国家强制征收的惩罚性款项,税法明确规定其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账上扣除了 2 万元,汇算清缴时必须调增2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 C选项 税法对商誉的处理有特殊规定:外购商誉只有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才允许扣除其成本。日常经营中,企业自行在成本费用中摊销的商誉金额,税法不认可,必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D选项 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为8%,职工培训费包含在“职工教育经费”总额中。除非题目明确指出该企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这类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可全额扣除),否则一般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超过部分需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题目未说明是特殊软件企业,因此不能认定为“全额扣除” E选项 研发费用总额610万元中,包含了其他相关费用70万元。税法规定,其他相关费用的扣除限额 =(人员人工 + 直接投入 + 折旧摊销等)×10%/(1-10%) 因此可扣除的研发基数为160+280+100=540万元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540×10%/(1−10%)=60 万元 实际发生70万元,只能按60万元计入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因此,实际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总额为 (540+60)×100%=600万元,应调减600万元,而非610万元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哦~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6-03-26 11:01 4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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