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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11-03 13:59:551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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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题为什么不考虑金银在零售环节的消费税 题目明确问的是“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而消费税是独立的税种(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但本题并未要求计算消费税、也未涉及消费税的问题,因此仅需按照增值税的规则(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增值税按实际收取的不含税差价计税)计算即可,无需考虑消费税。 专业指导-小王老师 2025-11-03 14:13 18次浏览 老师这个题不会为什么要乘以50% 这个题乘以50%是因为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题目中业务(2)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根据消费税政策,分期收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本题合同约定“当月收取50%的货款”,所以当期仅需对“约定收款的50%部分”确认消费税纳税义务,因此计算时要乘以50%。 (补充:如果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才需要按“发出全部货物”计算全额消费税)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1-03 14:12 21次浏览 计算房产税时不需要6000*(1+3%)吗,考虑契税吗, 房产原值6000已经包含了契税了不需要再额外*(1+3%)了 专业指导-小熊老师 2025-11-03 14:11 24次浏览 那什么是按销售比例计算的 1. 增值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分摊 当企业购进货物/服务既用于“应税项目”(需缴增值税),又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不缴/低缴增值税),且无法单独核算进项税时,需按应税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 公式:可抵扣进项税 = 无法划分的进项税 ×(应税项目销售额 ÷ 总销售额) 2.土地增值税:不同类型房产的成本分摊 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若无法单独核算扣除项目(如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需按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的销售收入比例,分摊扣除项目金额,分别计算土地增值税。 ​3. 资源税:外购已税矿产品的扣除分摊 若外购已税矿产品与自产矿产品混合销售,且无法区分自产/外购部分的销售额,需按自产矿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计算可扣除的外购已税资源税税额。 专业指导-小王老师 2025-11-03 14:10 25次浏览 请问这里应该是11年吧?2014 01 01到2024 3月不是11年吗?答案是D对吧 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视同为一年”。 ​购买日期是2014年1月1日,转让日期是2024年3月,间隔为10年2个月。其中“满12个月”的部分是10年,剩余2个月不足6个月,不能视同一年,因此加计扣除的年限是10年。 专业指导-小王老师 2025-11-03 14:09 22次浏览 商誉为什么不乘以份额 同一控制下,商誉是母公司当初买B公司时就确定的“整体商誉”,不是按比例算的,所以直接把300万全额加上,不用乘80%。 专业指导-小熊老师 2025-11-03 14:05 1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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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如果分清6%和9%的税率 你好同学! 简单的区分逻辑: 6%税率:主要适用于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本投入占比高的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这类业务可抵扣的进项成本(如原材料、设备)相对较少。 9%税率:主要适用于与不动产、基础交通、能源供应、农业生产资料等国民经济基础环节紧密相关的行业,这些行业通常有较多的实物资产投入。、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10-30 22:15 31次浏览 精华 我这样做为啥不对2353-初始入账2100-2=251 你好同学! “2353 - 2100 = 253” 实际上包含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5万元),但这是错误的,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投资收益。 初始购买时(2021年1月5日)​​: 金融资产初始成本 = (21.2元/股 - 0.2元/股股利) × 100万股 = 2100万元。 交易费用2万元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借方:确认投资收益 -2万元。 应收股利20万元(后续收到时冲减,不影响投资收益)。 ​​ 持有期间​​: 公允价值变动: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185万元,与成本2100万元的差额85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影响投资收益)。 ​​ 出售时(2022年5月30日)​​: 出售收益 = 出售价2353万元 - 账面价值2185万元 = 168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贷方。 累计投资收益 = 初始交易费用 + 出售收益 = (-2) + 168 = 166万元。 简单算法就是-2+(2 353-2 185)=166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10-29 16:13 33次浏览 精华 老师,其中有一条是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个可以享受的主体有限定吗,还是企业收到这种捐赠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个政策的享受主体是限定的,仅针对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并非所有企业收到此类捐赠收入都能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政策规定,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 “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10-28 08:55 23次浏览 精华 273题,选d,总是弄不明白头绪 关税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税率 = 360 × 50% = 180(万元) 进口卷烟消费税实行复合计税,先判断适用税率: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 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定额税)÷(1 - 消费税税率)÷ 进口卷烟数量 假设进口卷烟数量为 200 箱(每箱 250 条,每条 200 支),则总条数 = 200 × 250 = 50000 条,定额税 = 50000 × 0.6 = 30000(元)= 3(万元) 比例税率价格 =(360 + 180 + 3)÷(1 - 36%)÷ 5 = 909.375 ÷ 5 = 181.875(元 / 条),大于 70 元 / 条,适用 56% 的比例税率。 消费税 = 从价税+从量税=(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定额税)÷(1 - 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 定额税 =(360 + 180 + 3)÷(1 - 56%)× 56% + 3 = 543 ÷ 0.44 × 0.56 + 3 ≈ 694.09(万元)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10-27 17:33 28次浏览 精华 密训课最后一天,甜甜老师班。想问业务五为什么这个速冻食品账面价值不用还原原来的价格?老师直接用的账面价值×税率。我记得之前做过的题都需要先用账面价值÷(1-税率)还原成本呀? 你说的“÷(1-税率)”的情况,通常是针对农产品的进项税转出(因为农产品进项税是按“买价×扣除率”计算抵扣的,账面成本=买价×(1-扣除率),所以转出时需要用“账面成本÷(1-扣除率)”还原买价,再算进项税转出),但这道题里的速冻食品和运费都不属于农产品,所以不用这么还原。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0-27 13:26 41次浏览 精华 这两道题为什么,下面这道直接用账面成本,而上面那道题却用了成本还原除以91%又乘以90% 1. 上面烟丝题:原材料是“烟叶”,需要成本还原 烟叶属于农产品,烟厂收购烟叶时,可按收购金额的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注:2019年后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为9%)。而烟叶的账面成本是“收购金额 -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需要先通过账面成本倒推收购金额(即除以91%,因为账面成本=收购金额×(1-9%));再乘以90%,是因为烟叶成本中可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部分是“收购金额×90%”(另一部分10%是抵扣的进项税,不计入加工成本)。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0-27 18:30 3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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