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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09-18 14:13:571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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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老师,甲公司是国内建筑企业,有一个国外项目,甲公司将部分建筑服务分包给国内乙公司,乙公司工程款由甲公司与之结算。那乙公司适用出口免税政策吗? 乙公司适用出口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 。乙公司作为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符合上述免税条件。不过,乙公司需要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证明、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并按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5-09-18 14:18 38次浏览 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是按9%还是5%减按1.5%,是不是只要是个人(包含个体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按5%减按1 1,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税率9%,出租2016年4月30日以前的房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征收率5%。 2,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按照 5% 的征收率减按 1.5% 计算应纳税额。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09-18 14:17 18次浏览 我理解A的意思是之前没选择一次性扣除,后面又选择了一次性扣除。是这样吗? 你好同学! 同学此处理解存在错误,A选项的意思是单个固定资产的选择与否,不会影响其他固定资产享受政策​​。它讨论的是​​多个固定资产之间选择政策的独立性问题​​,而不是​​同一个固定资产在不同时间点的选择变更问题​​。 例如,公司今年买了一台电脑和一辆车。电脑选择了一次性扣除,并不影响那辆车选择按年限折旧;反之,那辆车没有选择一次性扣除,也不影响这台电脑去选择享受该政策。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09-18 14:16 17次浏览 请问组织员工旅游是福利费吗? 同学,组织员工旅游属于福利费的范畴。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5-09-18 14:16 19次浏览 关于个人所得抵免限额,是怎么确定的?实际抵免是怎么确定的? 比如另外取得稿酬换算人民币80000,在境外交5000个税 你好同学! 综合所得抵免限额​​ = (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 (来源于该国的综合所得收入额 ÷ 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收入总额) ​​经营所得抵免限额​​ = (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额) × (来源于该国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其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 = 该国(地区)的其他分类所得按中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实际抵免额根据抵免限额和境外已缴税款的大小关系确定: ​​境外已缴税额 ≤ 抵免限额​​:按​​实际已缴税额​​抵免。 ​​境外已缴税额 > 抵免限额​​:按​​抵免限额​​抵免,超过部分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从该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余额中结转抵免。 关于同学所假设的数据 计算该笔稿酬的应纳税所得额(按中国税法)​​: 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并减按70%计算。 收入额 = 80,000 × (1 - 20%) = 64,000元 稿酬所得收入额 = 64,000 × 70% = ​​44,800元​ 应纳税额 = 44,800 × 10% - 2520 = ​​1,960元​​ 因此,该笔稿酬所得在中国的抵免限额大致为​​1,960元​​。 在境外已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 中国的抵免限额为​​1,960元​​。 由于境外已缴税额(5,000元) > 抵免限额(1,960元),因此当年在中国针对此笔稿酬所得实际可抵免的税额为​​1,960元​​。 未抵免完的 5,000 - 1,960 = ​​3,040元​​,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从来源于该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余额中结转抵免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09-18 14:15 39次浏览 57题C选项是纯赠送吧,解析不对吧,纯赠送应该按商品公允价算吧,平均价格? 是的同学,解析不正确,对外赠送,有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情况下,按平均价格来确定计税价格;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情况下,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消费税。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5-09-18 14:14 2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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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d怎么理解?能举个例子吗 选项 D: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是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并非不得行使,所以该选项错误。 假设甲向乙借款 10 万元,约定 2021 年 1 月 1 日还款,丙为甲的这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甲和乙之间的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是 3 年,也就是到 2024 年 1 月 1 日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如果到了 2024 年 2 月 1 日,乙才向丙主张保证责任(此时主债务诉讼时效已经届满)。按照法律规定,主债务人甲是可以以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对乙的还款请求进行抗辩的。而作为保证人的丙,是享有主债务人甲的这种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丙可以同样以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拒绝向乙承担保证责任。这就体现了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所以选项 D 的说法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不得行使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是错误的。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09-16 17:57 29次浏览 精华 73题解析,白酒直接零售需要交消费税么? 是的,在生产环节缴税。 正因为是在生产环节缴税,所以生产企业发生的所有销售(包括批发和零售),都需要计算并缴纳消费税。 白酒的消费税仅在“生产环节”由“生产企业”缴纳。但是,“生产环节”涵盖了生产企业所有的销售行为,包括直接零售。 专业指导-大海老师 2025-09-15 22:15 36次浏览 精华 选项A不是外购后直接销售吗,不是可以不再缴纳消费税为什么还可以抵扣呢? 你好同学! 虽然题目描述是“不经加工只贴商标”,但在消费税的法规语境下,“贴商标”这个行为本身就被视为一种​​加工行为​​,它改变了产品的状态和属性。 ​​外购时​​买来的是一大桶“基础润滑油原料”,它已经是应税消费品(因为润滑油是消费税税目之一),上游厂家已经缴纳过消费税。 ​​贴商标后​​不再是销售那桶“原料”,而是销售带有品牌标识的“成品润滑油”。这桶油变成了一个新的、完整的商品 因为最终产品(成品润滑油)在出厂销售时,需要​​再次计算并缴纳消费税​​。为了避免对同一消费品(润滑油)道道征税、重复征税,税法允许将所耗用的外购润滑油原料已经缴纳的消费税​​从本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抵扣的依据就是生产领用的数量​​,即用了多少桶原料来生产成品,就可以抵扣多少桶原料已纳的税款。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09-10 17:04 28次浏览 精华 判断是甲类还是乙类,为什么要加上包装物押金 同学你好,啤酒根据不同的分类定额税率是不同的,而分类是根据出厂价格确定,为了防止企业通过减少售价提高包装物价格而达到少交消费税的目的,包装物押金是要计入出厂价格的~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汤汤老师 2025-09-10 20:30 32次浏览 精华 老师这个研发费用为什么不填写90,研发费用什么情况下填写,不太明白 甲公司发生的90万元研发费用,在会计处理中,已经计入了“管理费用”(或单独设置“研发费用”科目,最终结转到损益)。也就是说,会计上计算利润时,这90万元已经作为“管理费用”的一部分扣除过了。 如果管理费用下面写的是其中:研发费用 这时候是填90 根据企业所得税政策,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除了会计上扣的90万,税法还允许再额外扣90万(加计扣除100%)。 这部分“额外多扣的90万”,要体现在“纳税调整减少额”(比如申报表的“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栏,对应你说的21栏这类纳税调整减少的栏次),用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5-09-10 17:07 42次浏览 精华 填表利润总额,为什么不减营业外支出300,营业利润是1400怎么利润总额也是1400 同学,利润总额中已经扣减营业外支出300了。会计利润1400就是利润总额,注意第6问计算的是会计利润,不是营业利润。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5-09-10 16:52 2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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