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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方采用简易计税的时候3000元3000-2600的时候这个3000不用做价税分离用含税价吗 同学,差额简易计税中用的就是含税价,注意后面/(1+5%)就是不含税的差额,再乘以5%就是增值税税额。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5-09-18 14:19 12次浏览 老师老师,甲公司是国内建筑企业,有一个国外项目,甲公司将部分建筑服务分包给国内乙公司,乙公司工程款由甲公司与之结算。那乙公司适用出口免税政策吗? 乙公司适用出口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 。乙公司作为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符合上述免税条件。不过,乙公司需要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证明、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并按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5-09-18 14:18 38次浏览 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是按9%还是5%减按1.5%,是不是只要是个人(包含个体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按5%减按1 1,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税率9%,出租2016年4月30日以前的房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征收率5%。 2,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按照 5% 的征收率减按 1.5% 计算应纳税额。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09-18 14:17 18次浏览 我理解A的意思是之前没选择一次性扣除,后面又选择了一次性扣除。是这样吗? 你好同学! 同学此处理解存在错误,A选项的意思是单个固定资产的选择与否,不会影响其他固定资产享受政策​​。它讨论的是​​多个固定资产之间选择政策的独立性问题​​,而不是​​同一个固定资产在不同时间点的选择变更问题​​。 例如,公司今年买了一台电脑和一辆车。电脑选择了一次性扣除,并不影响那辆车选择按年限折旧;反之,那辆车没有选择一次性扣除,也不影响这台电脑去选择享受该政策。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09-18 14:16 17次浏览 请问组织员工旅游是福利费吗? 同学,组织员工旅游属于福利费的范畴。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5-09-18 14:16 19次浏览 关于个人所得抵免限额,是怎么确定的?实际抵免是怎么确定的? 比如另外取得稿酬换算人民币80000,在境外交5000个税 你好同学! 综合所得抵免限额​​ = (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 (来源于该国的综合所得收入额 ÷ 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收入总额) ​​经营所得抵免限额​​ = (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额) × (来源于该国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其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 = 该国(地区)的其他分类所得按中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实际抵免额根据抵免限额和境外已缴税款的大小关系确定: ​​境外已缴税额 ≤ 抵免限额​​:按​​实际已缴税额​​抵免。 ​​境外已缴税额 > 抵免限额​​:按​​抵免限额​​抵免,超过部分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从该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余额中结转抵免。 关于同学所假设的数据 计算该笔稿酬的应纳税所得额(按中国税法)​​: 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并减按70%计算。 收入额 = 80,000 × (1 - 20%) = 64,000元 稿酬所得收入额 = 64,000 × 70% = ​​44,800元​ 应纳税额 = 44,800 × 10% - 2520 = ​​1,960元​​ 因此,该笔稿酬所得在中国的抵免限额大致为​​1,960元​​。 在境外已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 中国的抵免限额为​​1,960元​​。 由于境外已缴税额(5,000元) > 抵免限额(1,960元),因此当年在中国针对此笔稿酬所得实际可抵免的税额为​​1,960元​​。 未抵免完的 5,000 - 1,960 = ​​3,040元​​,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从来源于该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余额中结转抵免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09-18 14:15 3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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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73题解析,白酒直接零售需要交消费税么? 是的,在生产环节缴税。 正因为是在生产环节缴税,所以生产企业发生的所有销售(包括批发和零售),都需要计算并缴纳消费税。 白酒的消费税仅在“生产环节”由“生产企业”缴纳。但是,“生产环节”涵盖了生产企业所有的销售行为,包括直接零售。 专业指导-大海老师 2025-09-15 22:15 36次浏览 精华 判断是甲类还是乙类,为什么要加上包装物押金 同学你好,啤酒根据不同的分类定额税率是不同的,而分类是根据出厂价格确定,为了防止企业通过减少售价提高包装物价格而达到少交消费税的目的,包装物押金是要计入出厂价格的~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汤汤老师 2025-09-10 20:30 32次浏览 精华 我没明白,为什么上月没有交的增值税,要用当月进项来抵,麻烦老师讲一下这个原理 1、增值税的核算逻辑 增值税是对“增值额”征税,其核心公式是: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若“销项 - 进项”为正数,则需缴纳增值税; ​ 若为负数,则形成留抵税额(即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这部分未抵扣完的进项可以留到以后期间继续抵扣)。 在本题中,甲公司1月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进项税额(借方)合计:358000元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贷方)合计:256000元 因此,当期留抵税额 = 358000 - 256000 = 102000元(即1月进项没抵扣完,有102000元可以留着以后抵)。 2、欠税与留抵税额的抵减政策 甲公司12月还有110000元增值税未缴纳,这部分欠税已经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贷方(表示企业欠税务局的税款)。 此时,企业既有“留抵税额”(可抵扣的进项),又有“欠税”(应缴未缴的税款),税务政策允许用留抵税额抵减欠税,本质是“以可抵扣的进项,冲抵欠缴的税款”,从而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和欠税压力。 专业指导-壹新老师 2025-09-08 22:00 33次浏览 精华 老师,关于本题桥、闸通行费税率的问题: 一般纳税人按一般计税方法桥、闸通行费的税率是9%,按教材的说法是“试点前”开工的桥、闸通行费,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计算增值税。但本题条件里没有说明甲公司选择了简易计税也没有说是试点前开工的,我就按照9%的税率计算的。若考试遇到这种题,要默认纳税人会选择简易计税吗? 考试中,只要题目里提到“桥、闸通行费,取得通行费发票”,默认按“5%征收率计算抵扣进项税”,不需要额外判断“是否选择简易计税”“是否试点前开工”。 因为这是增值税里对“桥、闸通行费”的特殊且固定的抵扣规则,不是“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问题,而是政策直接规定的抵扣方式 简单说,桥、闸通行费的进项税抵扣,政策直接规定按5%征收率算,不管是不是试点前、选不选简易计税。考试遇到这类题,直接用“通行费金额÷(1 + 5%)×5%”算进项税就行,不用考虑9%税率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5-09-03 14:23 43次浏览 精华 这个是小规模纳税人,为啥税率是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进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无论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适用增值税税率(而非征收率)计算进口环节增值税。小汽车进口适用13%税率,故此处按13%计算。 专业指导-王辰老师 2025-09-07 14:27 33次浏览 精华 老师,这道题算土增的时候那个税金,用销售额3200乘以13%,为什么减去了220呢?220不是17年购买时的进项税吗?那现在2023年卖的时候为什么还要减下去220,这个220在17年都已经抵扣了呀,还要算到2023年吗? 一般纳税人采用“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的方式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对于甲厂转让综合楼的业务: 首先,计算销项税额,根据规定,转让不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假设为9%(不动产转让通常适用9%税率),所以销项税额是不含税转让收入3200万元乘以9%,即 3200×9%, 进项税额方面,2017年7月1日购置综合楼时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20万元,在当时已经按照规定申报抵扣了。但在转让这个综合楼时,需要计算转让环节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就要用现在的销项税额减去之前已经抵扣过的进项税额220万元,这样得到的才是本次转让业务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 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基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来计算的,所以要先准确算出转让环节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就需要进行“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220万元)”的操作,即便220万元在2017年已经抵扣,在本次转让业务计算增值税时,仍要这样处理,以此确定转让环节的增值税税负,进而计算相关的附加税费,最终用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部分的计算。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09-05 00:19 2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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