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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22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同学,建议你就现在开始就跟着之了君一起预习基础知识。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注会干货是2022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知识点:增值税(7),赶紧跟着之了课堂学习起来吧!记得收藏哦~
1.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确认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同时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4)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5)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确认
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应扣减当期的销项税额(一般计税方法 )或销售额 (简易计税方法)。
3.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4.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5.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 以各自发出的应税销售行为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按规定核算购进金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6.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 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押金,按上述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
另外,包装物押金不应混同于包装物租金,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的,在包装物租金收取时就应该考虑销项税额的征纳问题。
7.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8.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9.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10. 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委托方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拍卖行可以自己名义就代为收取的货物价款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货物价款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税收入。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整理的2022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增值税的相关知识点,如果你对上述内容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之了课堂在线客服,或登录之了课堂查阅相关资讯。更多增值税相关知识点,就在之了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