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客运输费用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除了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外,还存在大量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提供劳务的人员,例如临时用工、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外部顾问等。这些人员因公务出差产生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是财务实务中的常见疑难问题。本文结合现行增值税政策与用工关系认定标准,为新人会计们厘清政策边界。
未签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能抵扣进项吗?
一、旅客运输进项抵扣的核心前提
现行增值税政策明确,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抵扣方式包括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客票等按公式计算抵扣。
然而,政策适用的关键前提是:该旅客运输服务必须是企业"购进"的服务,且服务对象应为企业员工。这里的"员工"界定,直接影响进项抵扣的合规性。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本质区别
在判断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时,首先需要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关系。劳动关系下的员工出差,属于履行职务行为,其旅客运输费用是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符合进项抵扣条件。
劳务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合同约定,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关系,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通常属于劳务关系或民事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在法律上难以认定为劳动关系,而可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需结合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实际管理等因素综合判断)。
三、未签劳动合同人员的旅客运输费用处理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务派遣的员工,其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需分情形讨论:
● 情形一:事实劳动关系但未签合同。 如果企业虽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存在工资支付记录、考勤管理、社保缴纳(或补缴)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经劳动仲裁或法院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该人员可视为企业员工,其因公务出差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在取得合规凭证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企业应及时补签劳动合同,完善用工手续,降低税务风险。
● 情形二:纯劳务关系人员。 如果企业与个人之间仅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劳务合作,未建立持续稳定的用工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则双方属于劳务关系。此类人员并非企业员工,其因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属于个人经营成本或个人支出,企业代为承担的部分应作为劳务报酬的组成部分,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此情形下,企业取得的旅客运输票据,不宜直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 情形三:退休返聘人员。 退休返聘人员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因此,退休返聘人员出差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企业不宜直接抵扣进项税额。实务中,部分企业将退休返聘人员按内部员工管理,但其法律关系本质仍为劳务关系,税务处理应严格遵循政策界限。
● 情形四:实习生。 在校实习生与企业之间通常签订实习协议而非劳动合同,不构成劳动关系。实习生因实习工作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企业代为承担的,应作为实习补贴或劳务报酬处理,相关旅客运输票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四、实务建议与风险防范
企业在处理未签劳动合同人员的旅客运输费用时,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 完善用工手续。 对于长期用工人员,应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这是确保旅客运输费用合规抵扣的基础。
● 区分费用性质。 对于临时性、项目性的外部人员,应明确费用承担主体。如果企业承担其差旅费用,应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将相关费用作为劳务报酬的一部分处理,取得合规发票后方可税前扣除,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规范票据管理。 无论何种情形,企业取得的旅客运输票据应注明旅客身份信息,发票抬头应为本企业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对于不符合抵扣条件的票据,应单独归集,避免与正式员工的差旅费用混淆。
● 及时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对于用工关系复杂、难以界定的情形,建议企业在税务处理前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获取明确的政策适用意见,防范后续稽查风险。
以上就是关于未签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能抵扣进项吗的分享,可供阅读。只有建立了合法劳动关系的企业员工,其因公务出差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在取得合规凭证的前提下,方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大家对于旅客运输费用处理还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学习提升会计实际操作能力,可以来之了课堂咨询和学习,有专业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在企业日常经营中,聘用兼职人员、临时工或外聘劳务人员是常见的人力资源安排。这些人员因公务出差产生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像正式员工一样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是许多企业财务人员关心的实务问题。本文结合现行增值税政策,从抵扣条件、人员身份界定、凭证要求等方面进行梳理,帮助企业准确把握政策边界。
兼职、临时工,外聘劳务人员等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可以抵扣进项吗?
一、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的基本政策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抵扣方式包括: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相应公式计算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可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仅限于"国内"范围,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此外,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同样不得抵扣。
二、核心问题:非正式员工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
兼职人员、临时工、外聘劳务人员等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关键在于判断这些人员是否属于增值税政策中的"旅客"范畴,以及其运输服务是否属于企业"购进"的服务。
从政策本意来看,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旅客运输服务,应限于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出差费用。这里的"合法用工关系"通常指签订了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正式劳动关系。兼职人员、临时工如果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属于企业的正式雇员,其因公务出差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在符合其他抵扣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然而,对于未与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外聘劳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情况则有所不同。这些人员的劳动关系归属于劳务派遣单位或劳务外包公司,而非实际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的费用属于"劳务费"或"服务费",而非工资薪金。因此,这些人员因公务出差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通常应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实际用工单位取得的相关票据,在增值税进项抵扣方面存在合规风险。
三、实务中的常见情形与处理建议
● 情形一:企业直接聘用的兼职人员、临时工。 如果企业与兼职人员、临时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那么这些人员属于企业的正式员工,其因公务出差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取得合规票据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如果仅为口头约定、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的临时用工,其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存在争议,建议企业完善用工手续后再行处理。
● 情形二: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实际使用。根据劳务派遣相关税收政策,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中,属于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的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劳务派遣公司作为其雇主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用工单位不宜直接抵扣。
● 情形三:劳务外包人员。 劳务外包模式下,外包人员与外包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发包单位与外包公司之间是业务承揽关系。外包人员因执行外包业务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属于外包公司的经营成本,应由外包公司自行抵扣,发包单位不应直接抵扣。
● 情形四:外部专家、顾问等临时性服务提供者。 企业聘请外部专家、顾问提供咨询服务,其往返交通费用通常由企业承担。这类费用属于企业购进服务的组成部分,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但需注意,如果专家、顾问是以个人身份提供服务,其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不属于企业员工的出差费用,企业代为承担的部分应作为劳务报酬的组成部分处理,相关旅客运输票据不宜直接抵扣进项。
四、凭证管理与风险防范
无论何种情形,企业抵扣旅客运输进项税额,都必须取得合规的扣税凭证,且凭证上应注明旅客身份信息。对于电子普通发票,应确保发票抬头为本企业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对于航空行程单、铁路车票等,应保留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原始凭证。
企业在处理兼职、临时工、外聘劳务人员的旅客运输费用时,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一是完善用工合同管理,明确劳动关系归属;二是建立差旅费报销制度,区分不同人员的费用承担主体;三是加强票据审核,确保抵扣凭证的合规性;四是对于存在争议的情形,及时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避免因抵扣不当引发税务风险。
以上就是关于兼职、临时工,外聘劳务人员等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可以抵扣进项吗的分享,可供阅读。只有与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人员,其因公务出差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在取得合规凭证的前提下,方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大家对于旅客运输费用处理等还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学习提升会计实际操作能力,可以来之了课堂咨询和学习,有专业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无论是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还是进行日常的货物调配,运输费用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正确理解和处理运输费用的会计核算,对于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财务状况至关重要。那么大家知道运输费是什么费用吗?知道运输费用计入什么科目吗?接下来,之了君就来和大家说说运输费用的性质,以及在会计核算中运输费用应计入哪些科目。
推荐阅读☞包装物计入成本还是销售费用?销售费用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吗
运输费是什么费用?运输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一、运输费用的定义的分类
运输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运输货物或提供运输服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通常包括运输工具的租赁费用、燃油费用、过路费、司机工资、运输保险费等。运输费用的性质取决于其发生的业务背景和用途。
运输费用可以根据其发生的业务环节和用途进行分类:
1.采购环节的运输费用: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或商品时,支付的运输费用。
2.销售环节的运输费用: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支付的运输费用。
3.内部调配的运输费用:企业在内部进行货物调配时,支付的运输费用。
二、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
(一)采购环节的运输费用
在采购环节,运输费用通常计入存货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或商品时,支付的运输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作为存货的一部分进行核算。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含运输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案例】 假设某企业采购一批原材料,采购价格为10,000元,运输费用为5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10,500
贷:银行存款 10,500
(二)销售环节的运输费用
在销售环节,运输费用的处理方式取决于企业是否将运输费用作为销售价格的一部分。如果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企业应将运输费用单独确认为收入;如果运输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应将运输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如果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含运输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运输费用由企业承担: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案例】 假设某企业销售一批产品,销售价格为20,000元,运输费用为800元,运输费用由企业承担。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
借:销售费用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三)内部调配的运输费用
在内部调配环节,运输费用通常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具体处理方式取决于运输费用的用途和性质。如果运输费用与生产活动直接相关,应计入制造费用;如果运输费用与管理活动相关,应计入管理费用。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案例】假设某企业内部调配一批原材料,运输费用为300元,该费用与生产活动直接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300
贷:银行存款 300
三、注意事项
● 发票处理:企业在支付运输费用时,应确保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运输费用的发票应注明运输的具体内容、金额等信息,以便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
● 费用归集:企业在进行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时,应根据费用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归集。确保运输费用的核算符合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
● 税务处理:在税务处理上,运输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需确保发票合规且符合税务机关的要求。如果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企业应确保运输费用的增值税处理符合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运输费是什么费用、运输费用计入什么科目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对于运输费处理还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学习提升会计实际操作能力,可以来之了课堂咨询和学习,有专业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在会计核算中,成本和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是财务人员必须准确把握的关键环节。其中,包装物的会计处理以及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如何归类,是很多企业在日常财务工作中容易混淆的问题。那么接下来,之了君就来和大家说说这两个问题。
包装物计入成本还是销售费用?销售费用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吗?
一、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1、包装物的定义及分类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袋等。在会计核算中,包装物可以根据其用途和使用方式分为以下几类:
● 生产领用的包装物:用于包装产品,直接进入生产成本。
● 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成本应计入销售费用。
● 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成本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 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其成本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或销售费用,具体取决于是否单独计价。
2、会计处理示例
生产领用的包装物:
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如果单独计价: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如果不单独计价: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二、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
1、运输费的定义及分类
运输费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根据会计准则,运输费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
● 与商品销售直接相关的运输费:如果运输费是与商品销售直接相关的,且是为了将商品交付给客户而发生的,应计入销售费用。
● 与商品采购相关的运输费:如果运输费是与商品采购相关的,应计入采购成本,最终进入存货成本。
● 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运输费:如果运输费是与生产过程相关的,应计入生产成本。
2、会计处理示例
与商品销售直接相关的运输费: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与商品采购相关的运输费: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运输费:
借:生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以上就是关于包装物计入成本还是销售费用、销售费用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吗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对于包装物、运输费等处理还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学习提升会计实际操作能力,可以来之了课堂咨询和学习,有专业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符合条件可以用销项税额抵进项税额,各行各业都有涉及。其中旅客运输服务符合条件的,也能享受该税收优惠,帮助企业减轻税负上的负担。那么,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旅客运输服务包括什么?之了君为你解答有关内容。
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旅客运输服务包括什么
1、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比如,乘坐高铁、动车、火车、飞机或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在国内旅行时,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中包含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2、出租车、网约车服务:如果因公务出行选择了出租车或网约车,那么这些服务费用中的进项税额同样可以抵扣。
3、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服务:除了上述提到的服务外,像公路客运、水路客运等提供的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也是允许抵扣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抵扣进项税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持有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确保所购买的运输服务是用于生产经营等应税活动。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旅客运输服务包括什么?想必大家现在有所认识了。关于增值税税额抵扣的内容,在之了课堂还有非常详细的介绍,感兴趣可以多去看看。如果财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也可以直接找专业的在线客服老师咨询解决。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可能购入或销售一批材料,除了支付材料费或获得材料销售收入时,由于材料需要运输,还会产生材料运输费用。那么,材料运输费用计入什么科目?会计分录怎么写?之了君为你解答有关内容。
推荐阅读:☞2025年纳税征期日历【每月汇总】,速看每月报税起止时间
一、材料运输费用计入什么科目?会计分录怎么写?
材料运输费用,即指材料从供应地到企业仓库或指定地点的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这部分费用的会计科目归属,主要取决于企业的会计政策、材料用途及运输费用的性质。
1、计入原材料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运输费可纳入材料采购成本,直接计入“原材料”科目。这适用于运输费用与材料采购直接相关,且无法明确区分的情况。例如,企业采购的原材料需要特定的运输方式或包装,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应视为材料成本的一部分。
2、计入制造费用:若材料用于产品生产,且运输费用与生产过程间接相关,这部分费用可以计入“制造费用”科目。制造费用属于生产成本的一部分,用于归集间接生产费用,如车间耗用的水电费、运输费、装卸费等。
3、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对于非生产用途的材料,如销售部门领用的宣传材料、行政部门领用的办公耗材等,其运输费用应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科目。这部分费用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但不直接构成产品成本。
计入存货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计入制造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 - 运输费
贷:银行存款
计入销售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 运输费
贷:银行存款
材料运输费用的会计科目归属及会计分录的编写是会计实务中的重要环节。以上就是关于“材料运输费用计入什么科目?会计分录怎么写?”的全部内容。更多会计实操相关知识点,欢迎到之了课堂了解。
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接下来之了君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旅客运输服务电子发票长什么样,看旅客运输服务发票票样!
旅客运输服务电子发票长什么样?看旅客运输服务发票票样
数电发票的票面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备注、开票人等。以下是旅客运输服务发票票样:
数电发票的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的后两位,第3-4位代表开票方所在的省级税务局区域代码,第5位代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为顺序编码。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授予发票总额度,并实行动态调整。发票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发票总额度的,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予以调整。
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 》: 已开具的数电发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交付。开票方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下载打印等方式交付数电发票。选择下载打印方式交付的,数电发票的票面自动标记并显示“下载次数”“打印次数”。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自有的税务数字账户、个人所得税APP,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数电发票入账与否打上标识;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查验数电发票信息。
以上就是关于旅客运输服务电子发票长什么样,看旅客运输服务发票票样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对于数电发票还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学习提升会计实际操作技能,可以随时来之了课堂咨询和学习,有专业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自2024年11月1日起,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那么,旅客如何获取铁路电子发票?在哪里查验?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些问题,帮助大家轻松掌握铁路电子发票的获取与查验流程。
一、旅客如何获取铁路电子发票?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于180天内登录铁路12306(包括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账户,如实取得本人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超过180天的,按照旅客与铁路运输企业的约定执行。
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12306如实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通过铁路12306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交付给旅客。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查询、下载、打印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注意:铁路运输企业对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的,提供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服务,但办理非实名制车票、应急纸质车票、中铁银通卡/E卡通车票等相关业务时,暂不提供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服务。
二、铁路电子发票在哪里查验?
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以下简称税务数字账户)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同步传输给购买方。
购买方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旅客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对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查询、下载等。
综上所述,获取铁路电子发票并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查验,是旅客在铁路出行中保障自身权益、便捷报销的重要步骤。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操作,让您的铁路出行更加顺畅无忧。如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铁路客服或查阅相关官方指南。
每个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同,对于差旅费报销要求和流程上就存在差异。但政策是有明确规定的,因此大家还是要知晓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允许抵扣的范围,以及交通费抵扣凭证的种类及进项税计算,接下来,之了君就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
请复制课程激活码:56641111
一、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允许抵扣的范围
(一)、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二)、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现行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其中,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应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可以选择开具给个人或单位。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
二、交通费抵扣凭证的种类及进项税计算
(一)、取得符合条件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例如:一些网约车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该类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都是可以抵扣的。
2、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火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例如:纳税人A取得一张火车票,票面金额是300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300/(1+9%)×9%=24.77元。
3、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例如:纳税人B取得一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是700,燃油附加费是60,所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700+60)/(1+9%)×9%=62.75元
4、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例如:纳税人C取得一张公路客票,票面金额是10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10/(1+3%)×3%=0.29元。
三、单位给出差人员发放的交通费,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于单位以差旅费名义发放的工资性质的津补贴,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如省税务局未规定相关的扣除标准,则应全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长按扫码关注“之了课堂会计实操上岗”公众号
免费领实操入门课程
以上就是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允许抵扣的范围,交通费抵扣凭证的种类及进项税计算的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对于差旅费报销还有疑问,或想要针对性的学习提升会计实操能力,可以来之了课堂咨询和学习。
企业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吗?
案例:企业(一般纳税人)为审计人员报销的机票费等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吗?
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审计人员属于非雇员,故相关费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请复制课程激活码:56641111
以上就是精选实操问答“企业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抵扣进项税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实操技能及知识,学习更多做账报税技能,欢迎大家选择之了课堂实操相关课程学习提升!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