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收合并
1 企业吸收合并需注意哪些?资产债务衔接有何要点

企业吸收合并也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个时期,如果大家的企业也出现类似的情况。建议可以提前了解学习一些相关的知识点,便于后续正常工作开展。那么,企业吸收合并需注意哪些?资产债务衔接有何要点?一起随之了君了解!

一、企业吸收合并需注意哪些?

企业吸收合并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程序合法性

需严格遵循《公司法》规定程序,包括:

‌1.决议与协议‌:合并各方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签订合并协议; ‌

‌2.资产评估‌: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确保资产权属清晰; ‌

‌3.公告通知‌:自合并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至少3次),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担保; ‌

4.‌登记手续‌:办理被合并公司注销和存续/新设公司变更登记。 ‌

(二)债权人权益保障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或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则为公告首次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否则不得合并。 ‌

(三)潜在风险防控

1.‌尽职调查‌:全面核查被合并公司的财务、经营、涉诉及对外担保等情况,避免隐匿债务; ‌

2.‌员工安置‌:妥善处理劳动合同承继、经济补偿等问题,避免劳动纠纷; ‌

‌3.反垄断审查‌:若合并涉及市场垄断风险,需向国务院反垄断机构申报。 ‌

(四)法律依据与程序细节

1.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2.合并基准日通常以最近一期审计或评估报告为准; ‌

3.国有企业需符合国资监管要求,如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等。

二、资产债务衔接有何要点?

资产债务衔接有如下要点:

1.企业可通过调剂共享、市场化运作等方式盘活资产,例如将闲置设备调拨至其他部门或改造为文创空间提升价值。债务重组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明确资产清偿、债务延期或转为权益工具等具体方式,确保会计处理合规。

2.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债权债务由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分立前债务通常由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个人资产转让中,债权债务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企业吸收合并需注意的内容以及资产债务衔接的要点,之了君已经通过上面的信息给大家阐述清楚了。其中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可能大家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若是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及时到之了课堂来咨询。

2 企业吸收合并印花税按什么计税?印花税有优惠政策吗

企业吸收合并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重组形式,其印花税计税规则与优惠政策直接影响重组成本。那么,企业吸收合并印花税按什么计税?印花税有优惠政策吗?下面,之了君就带大家详细了解!

一、企业吸收合并印花税按什么计税

吸收合并印花税计税核心围绕三类凭证展开:

1.营业账簿

以新启用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为基础,原已缴印花税的部分不再计税,仅对未缴部分及新增资金征税;

2.应税合同

合并前已书立且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若由合并后主体承继权利义务且计税依据未变,已缴印花税无需重复缴纳;

3.产权转移书据

计税基数为资产权属转移的公允金额,但适用优惠政策的除外。计税税率按现行规定执行,资金账簿适用 0.25‰(减半征收后),应税合同按对应税目税率计税。

二、吸收合并适用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14 号》,优惠政策覆盖三大场景:其一,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企业合并过程中书立的股权、资产转移凭证均在此列;其二,营业账簿税收减免,原企业已缴印花税的资金部分免征,仅对新增或未缴部分计税;其三,特定债权转股权免征,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组项目中,债务转为资本形成的资金增加额免征印花税。优惠政策适用需满足 “原投资主体存续” 等条件,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间吸收合并同样适用。

企业享受优惠需遵循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 原则,确保合并符合 “投资主体存续”“权利义务承继” 等核心条件。需特别注意,经评估增值的资本需按规定计税,未分别列明金额的混合合同从高适用税率。建议合并前核对原企业印花税缴纳情况,准确划分应税与免税部分,避免税务风险。

企业吸收合并印花税计税与优惠政策的落地,既减轻了重组税负,又为企业整合资源提供了政策支持。企业需精准把握计税边界与优惠条件,结合自身合并场景合规申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推动重组交易高效有序完成。

3 企业吸收合并中股权变更部分,印花税该如何计算缴纳

企业吸收合并中股权变更部分,印花税该如何计算缴纳?本文,之了君就结合最新政策及实操经验,梳理计税依据、优惠条件与申报流程,助力企业合规处理税务事宜。话不多说,一起往下看!

企业吸收合并中股权变更部分,印花税该如何计算缴纳

(一)计税核心

吸收合并中股权变更需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税,核心要素如下:

1.计税依据:以股权变更协议中列明的转让金额为基准,若协议未列明金额或为无偿转让,需按股权公允价值核定。

2.税率标准:适用万分之五的比例税率,转让双方均为纳税义务人,需分别计算缴纳。

3.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股权变更金额×0.05%,例如1000万元的股权变更,双方各需缴纳5000元印花税。

(二)优惠政策

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吸收合并股权变更可免征印花税,关键条件包括:

1.主体要求:合并双方为境内注册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即原出资人仍在合并后企业持股)。

2.适用场景:包括企业间吸收合并、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间吸收合并等重组情形。

3.例外情形:若合并后原投资主体退出或持股比例不符合“存续”标准,则无法享受优惠,需按常规规则缴税。

(三)申报流程

根据是否享受优惠,申报流程分为两类:

1.享受免税的申报:需在纳税申报时提交合并协议、股东结构证明等资料,在电子税务局“印花税优惠备案”模块完成备案,备案通过后无需缴纳税款。

2.正常缴税的申报:在股权变更协议签订后15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模块,选择“股权转让书据”税目,录入转让金额后系统自动计算税额,缴纳后可获取完税凭证。

综上所述,吸收合并中股权变更的印花税处理需兼顾常规规则与优惠政策,核心是判断是否符合“原投资主体存续”条件。企业应结合合并方案准备证明资料,及时完成备案或申报,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引发税务风险。

4 特殊情形下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咋做?有啥注意事项

​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的时候,可能也会遇到比较特殊的情形。这个时候,大家就需要特别注意一些细节和操作了,避免出现什么纰漏。那么,到底特殊情形下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咋做?有啥注意事项?今天,之了君给大家分析。

特殊情形下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咋做?有啥注意事项?

(一)特殊情形认定标准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吸收合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特殊情形需满足:

1.股权支付比例:合并企业向被合并企业股东支付的对价中,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交易总额的85%;

2.同一控制下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通常指12个月以上),可无需支付对价;

3.其他条件:合并具有合理商业目的(非避税)、合并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等。

(二)特殊情形下各税种税务处理

1.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核心规则)

资产计价: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按原计税基础转移至合并企业,合并企业不得按评估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

亏损弥补: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由合并企业弥补,但弥补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且弥补期限不超过剩余结转年限;

股权支付税务: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暂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待后续转让股权时再计算纳税。

2.增值税

无论是否为特殊情形,吸收合并中“转让资产、负债、劳动力一并转移”的行为,均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原纳税人注销前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由合并企业凭相关资料结转继续抵扣。

3.土地增值税

特殊情形下,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至合并后企业,若符合“暂不征税”条件(需提供合并协议、权属证明、同一控制证明等材料),可暂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4.契税

合并后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若满足“投资主体存续”(原企业股东在合并后企业中仍持有股权),免征契税;特殊情形下(如同一控制下无对价合并),只要投资主体未发生实质性变更,同样适用免税政策。

5.印花税

资金账簿:合并后企业新启用资金账簿,原已贴花的部分无需重复贴花,仅对“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新增金额按规定贴花;

产权转移书据:吸收合并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应税合同仅变更执行主体,且权利义务由合并后企业承继的,已贴花部分无需重复贴花。

(三)特殊情形下的关键注意事项

1.资料留存与备案: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需在重组业务完成当年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留存合并协议、股权支付凭证、同一控制证明、资产负债表等资料,以备核查;

2.12个月期限限制:合并后连续12个月内,合并企业不得改变重组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活动,被合并企业股东不得转让取得的合并企业股权,否则需追溯调整为一般性税务处理;

3.计税基础衔接:合并企业需延续被合并企业资产、负债的原计税基础,准确核算进项税额结转、亏损弥补限额,避免因计价错误导致税务风险;

4.地方政策差异:土地增值税、契税的“暂不征税”或免税政策,部分地区有细化要求,需提前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确认,确保资料齐全、符合备案条件。

特殊情形下企业吸收合并的税务处理,核心是把握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条件,按税种精准落实优惠政策与计税规则。需重点关注备案要求、期限限制与地方政策差异,避免因流程疏漏或政策理解偏差引发风险。若需进一步掌握合并重组的税务筹划、资料备案实操等内容,可关注之了课堂的专业课程,获取针对性指导。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难点在哪?怎样合规处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因涉及资产、负债转移及股权整合,税务处理存在多环节难点,若处理不当易引发合规风险。本文,之了君就结合税法规定,拆解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难点,并给出合规处理路径。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难点在哪?

难点一:计税基础确定模糊

合并中被合并方资产、负债转移至合并方时,计税基础需区分一般性税务处理与特殊性税务处理。一般性处理要求按公允价值确定,特殊性处理需按原计税基础结转,但实际中“同一控制”认定证据不足、公允价值评估偏差,易导致计税基础确定错误。

难点二:亏损弥补限额难把控

特殊性税务处理下,被合并方亏损可由合并方弥补,但需按“被合并方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计算限额。实际操作中,净资产公允价值核算不准确、国债利率适用时点选错,易造成亏损超限额弥补。

难点三:税收优惠承接不规范

被合并方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合并后优惠资格能否由合并方承接存在争议。部分企业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备合并情况,或未按要求留存优惠资质证明材料,导致优惠无法正常延续。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如何合规处理?

第一步:精准选择税务处理方式

若符合“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等条件,优先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降低当期税负;不符合则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按公允价值规范核算计税基础,并留存资产评估报告、股权支付证明等资料。

第二步:规范亏损弥补与优惠承接

亏损弥补需按限额计算,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通过《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同时留存被合并方亏损明细表、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税收优惠承接需在合并后3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优惠资质延续申请,附上合并协议、原优惠备案资料等,确保优惠资格无缝衔接。

第三步:完善资料留存与税务报备

无论选择何种处理方式,均需留存合并协议、同一控制证明(如股权结构说明、控股股东声明)、资产负债转移清单、计税基础核算依据等资料,且在合并业务发生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完成税务报备,避免因资料不全或报备逾期面临处罚。

总之,同一控制下企业吸收合并税务处理需精准突破计税基础、亏损弥补、优惠承接难点,通过规范选择处理方式、完善资料留存与报备,实现合规操作。企业需结合自身情况,提前规划税务方案,确保合并过程既符合税法要求,又有效降低税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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