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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二章重要考点分享:公司法律制度
来源:之了课堂
2021-09-23 11:29:58

我们一般认为,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其他一切则会迎刃而解。套用在考试上,也就是要抓住重要考点,全方位有重点的学习。于是,今天又来和大家分享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二章重要考点:公司法律制度,赶紧跟着之了课堂学习起来吧!别忘了收藏哦~

 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渊源、经济法主体及法律行为分类

 2022中级会计财管第一章——财务管理环境

一、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人财产权

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拥有由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对该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

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

1. 有限责令公司的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没有规定下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可以为1个或50个以下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3)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股东会的形式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4.股东会的决议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董事会的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依法不设董事会的除外),其成员为3-13人。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分享的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二章重要考点——公司法律制度,更多中级会计备考干货就在之了课堂,建议大家持续关注哦!如果你对上述知识点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也欢迎加入之了课堂学习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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