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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备考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大家都备考得怎么样啦?为了让大家在备考过程中能够高效备考,之了君会持续给大家分享2021年中级会计各科目各章节重要知识点,今天就来看看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二章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的相关内容吧!
1.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的职权
1)股东会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④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⑤对增减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作出决议;
⑥修改公司章程;
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⑤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⑥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⑦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⑧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经理
①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⑥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⑧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3.监事会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1.定期会议
1)首次: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
2)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3)决议
①表决权:按照出资比例行使,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②普通决议:由章程决定。
③特别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形式;合并、分立、解散;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④签名: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临时会议
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1/3以上董事
3)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
以上就是之了君分享的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二章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的相关内容,如果你在阅读过程中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大家加入之了课堂咨询了解,之了课堂专业老师会帮你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