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 A、公诉案件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
- B、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审理期限可延长3个月
- C、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 D、边远地区重大复杂、取证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可依法延长审理期限
- E、所有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不得延长

答案解析
选项B当选:逃税罪入罪标准:数额1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本案12万元、占比12%,满足条件。
选项C当选:首次逃税满足数额比例,经税务追缴通知后不补缴、不缴滞纳金、不接受处罚,成立逃税罪。
选项D当选:税务人员相互勾结、配合逃税,成立逃税罪共犯。
选项E不当选:税务人员单纯放任、佯装不知不征税,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不成立逃税罪共犯。
选项B当选:基层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死刑案件,应当移送中院。
选项C当选:若本案属于重大复杂、新类型疑难、法律适用有普遍指导意义案件,基层法院可以请求移送中院。
选项D当选:中院一审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无期、死刑案件等。
选项E不当选:缺席审判程序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非基层法院。
选项B当选:犯罪嫌疑人自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选项C当选: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其他人不可。
选项D当选:一名被告人可委托1~2名辩护人。
选项E不当选:一名辩护人不得为2名以上同案或事实关联被告人辩护。
选项A当选:一审普通程序: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3个月。
选项B当选:可能判处死刑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选项C当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依法延长3个月。
选项D当选:边远地区重大复杂、集团、流窜、取证困难重大案件,可延长3个月。
选项E不当选: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符合法定情形的,经批准可延长3个月,并非最长3个月。

拓展练习
选项A不当选:纳税人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选项B、D不当选:纳税人逃税罪立案追诉标准为“数额在10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凡逃税数额不足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逃税额不足10万元的,属于一般逃税违法行为,选项B中5万元不符合规定(数额在10万元以上),选项D中欠缺“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条件。
选项C当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无10%限制)。

选项C不当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选项D不当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选项E不当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选项E)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综上所述,选项A、D不当选:属于抽逃出资。
选项B不当选,选项C当选: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出资人不得抽逃出资。违反规定的,股东或者出资人应当返还;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或者该出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A当选: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选项C当选: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选项D当选: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选项A)
(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选项B)
(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选项C)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选项E)
(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选项D)
(7)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