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选项A属于对价格产生错误认识,构成重大误解,当选。选项C属于对标的物性质(房屋套数认定影响税费和首付比例)产生错误认识,构成重大误解,当选。选项D属于对数量产生错误认识,构成重大误解,当选。选项B属于基于交易习惯不构成重大误解的情形(古玩市场上对花瓶年代等发生错误认识,基于交易习惯不构成重大误解),不当选。

拓展练习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选项A当选,选项C不当选,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选项B不当选,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选项D不当选,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题考核公司减资程序。选项A不当选,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选项B不当选,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原则上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即减资一般应采取同比减资的方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公司也可以实施不同比减资。选项D不当选,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拓展复习】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公积金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根据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1)上市公司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可能被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重大违法行为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选项C当选。(2)根据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的事实等情况,上市公司可能被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选项A当选。(3)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存在重大缺陷,可能被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选项B当选。(4)其他违反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导致上市公司丧失重整价值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原则上应当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完成整改,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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