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悬赏广告视为要约,选项A不当选。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选项B不当选。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选项C、D当选。

拓展练习


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又称“延缓条件”“停止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选项A、B不当选,选项D当选。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选项C当选。

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选项B不当选。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选项C不当选。

晴天公司不能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均可认购的公司债券(0.5分)。根据规定,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均可认购的公司债券的条件之一是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规模不少于250亿元(2分)。
符合规定(0.5分)。如无相反证据,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的,属于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1分)。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含)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1分)。
晴天公司和飞翔公司的观点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投资者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如果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则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中,“投资者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属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之一(2分)。
独立董事陆某的观点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收购人发出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全面要约,无须披露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分)。
独立董事苏某的观点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在收购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的经营活动或者执行股东会已经作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要业务、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2分)。
晴天公司拟变更收购要约的做法不符合规定(0.5分)。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不得存在降低收购价格、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缩短收购期限等情形(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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