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销项税额=2000×13%=260(万元)。
(2)加计抵减前应缴纳增值税=260-2000÷(2000+500)×150-3=137(万元)。
(3)当期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2000÷(2000+500)×150×15%=18(万元)。
(4)该企业实际应缴纳增值税=137-18-0.5=118.5(万元)。

拓展练习
(1)纳税人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猪肉生产猪肉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00×9%=18(万元)。
(2)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购进鸡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8万元。
业务(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万元。
业务(6)发生进项税额转出=100÷(1-9%)×9%=9.89(万元)。
本月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8+50-9.89=58.11(万元)。
(1)业务(3)的销项税额=240×13%=31.2(万元)。
(2)业务(4)的销项税额为26万元。
(3)业务(5)的销项税额为19.5万元。
(4)本月的销项税额=31.2+26+19.5=76.7(万元)。
(5)本月应缴纳增值税=76.7-58.11=18.59(万元)。

选项A,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利润,属于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应征收增值税。
选项B,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选项C,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1)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该企业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40×9%+8×9%=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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