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权利质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可以用于出质的应收账款包括因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 B.以电子商业汇票出质的,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质押登记
  • C.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质押登记
  • D.以票据质押,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本题来源: 注会《经济法》2025年真题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可用于出质的应收账款,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选项A不当选。电子票据的出票、承兑、背书(包括质押背书)等票据行为只能通过票据业务系统办理,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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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 B.债务的免除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C.票据的出票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标明“汇票”“本票”等字样
  • D.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仅指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内心的动机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债务的免除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选项B不当选。表明“汇票”(或者“本票”“支票”)的字样是出票行为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必须记载,否则票据无效,选项C不当选。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仅指当事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不包括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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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保证合同为无偿合同

  • B.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不得为保证人

  • C.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D.

    第三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加入债务的,保证人在第三人加入的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不当选。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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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要约不可撤销

  • B.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C.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且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的,该要约不可撤销

  • D.

    要约人在要约中载明要约不可撤销的,该要约不可撤销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1)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选项D当选。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选项C当选。(2)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选项A不当选。(3)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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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2025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现甲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实际控制人赵某对该欺诈发行负有责任,证监会责令甲上市公司与赵某回购公司的股票。下列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赵某不服责令回购决定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 B.赵某不服责令回购决定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 C.甲上市公司可以回购赵某持有的股票
  • D.甲上市公司主动减轻危害后果的,证监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服责令回购决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或者诉讼期间责令回购决定不停止执行,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票,不得纳入回购范围,选项C不当选。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责令回购决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欺诈发行行为危害后果的,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其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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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本小题15分)长江公司是一家在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该公司曾于2021年1月11日面向社会公开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2023年12月27日,长江公司新增一笔借款,借款金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1.2%。长江公司未就相关情况予以披露。

2024年初,为进一步整合行业资信,长江公司拟通过以下两个方案扩大融资规模:一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审计确认,长江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5.1%。其中2022年和2023年盈利状况良好,2021年略有亏损。二是发行新股。长江公司拟发行普通股1 000万股,占长江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认股人需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款。2024年2月10日,经长江公司股东会授权,该公司董事会就股份发行事项进行表决。长江公司共有7名董事,此次董事会会议共计5名董事出席,4人投赞成票,1人投反对票。

2025年2月28日,长江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黄河公司不低于70%的股份。2025年5月29日,长江公司聘请的某证券公司联系长江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某,称黄河公司估值过高,建议终止该项目。王某立即向长江公司董事长汇报。长江公司拟终止该项目。

2025年6月5日,在某财经论坛上,王某告知曾某,长江公司可能终止购买黄河公司股份。次日,曾某随即将其持有的长江公司股票全部卖出。2025年6月17日,长江公司作出终止购买黄河公司股份的决定,并于次日发布公告。长江公司发布公告当日收盘价较前一交易日下跌9%。

2025年7月,中国证监会对长江公司内幕交易立案调查。曾某辩称其在卖出股票时内幕信息尚未形成,不构成内幕交易。

王某辩称,其并未明确建议曾某卖出股票,不构成内幕交易。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长江公司负有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属于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要求2]
答案解析:

不符合发行可转债的条件。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应当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本题中,长江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5.1%,且2021年亏损,不符合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要求3]
答案解析:

董事会就股份发行事项所作决议未通过。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在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但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本题中,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5名董事出席,4人投赞成票,未达到全体董事的2/3。

[要求4]
答案解析:

构成内幕信息。根据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要求5]
答案解析:

曾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人员,其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初始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本题中,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为2025年5月29日,曾某于2025年6月5日卖出股票时内幕信息已经形成。

[要求6]
答案解析:

王某的抗辩不成立。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否则就构成了内幕交易。本题中,王某泄露内幕信息并导致他人买卖,属于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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