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该商场本月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本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7.01万元
- B、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收到的预付款资金,按照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 C、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 D、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
- E、出租写字楼时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1)业务(2)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2)业务(2)应纳消费税=15÷(1+13%)×5%=0.66(万元)。
(3)业务(7)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100+100×50%)÷(1-20%)×20%=37.5(万元)。
(4)该商场本月应纳消费税=0.66+37.5=38.16(万元)。
(1)业务(1)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业务(1)销项税额=2000×5000÷10000×13%=130(万元)。
(2)业务(2)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为销售额。业务(2)销项税额=15÷(1+13%)×13%=1.73(万元)。
(3)业务(3)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4)业务(4)自2012年1月1日起,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5)该商场本月销项税额=130+1.73=131.73(万元)。
(1)业务(6)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冲减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进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进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10÷(1+13%)×13%=1.15(万元)。
(2)业务(7)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增值税=(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增值税税率=(100+100×50%)÷(1-20%)×13%=24.38(万元)。
(3)业务(8)进项税额=10(万元)。业务(9)进项税额=0.36(万元)。
(4)业务(10)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5)该商场本月进项税额=24.38+10+0.36+3×13%-3×13%-1.15=33.59(万元)。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
(3)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4)业务(5)本月应缴纳增值税=55÷(1+5%)×5%=2.62(万元)。
选项A不当选:该商场位于县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对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00.76+0.66)×5%=5.07(万元)。
选项B不当选: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选项E不当选: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

修理、清洗金银首饰不征收消费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零售环节征税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包括镀金首饰。
所以该金店应该缴纳消费税=(125000+106000)÷(1+13%)×5%=10221.24(元)。

选项B,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
选项D,卷烟批发环节不能够抵扣以前环节已经缴纳的消费税。

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卷烟一标准箱=250条,一条=200支,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适用税率为从价税率11%,从量税率0.005元/支。
该企业本月应该缴纳的消费税=420×11%+300×250×200×0.005/10000=53.7(万元)。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应该按照生产环节和零售环节的税率加总计算,应缴纳消费税=150×(40%+1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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