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该汇票已经被A银行承兑,因此,该汇票的被保证人为A银行,选项B当选;(2)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因此该汇票的保证日期为2024年6月12日,选项C当选。

合伙人个人债务不得留置企业财产,选项A不当选;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B不当选;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D不当选。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选项C当选。

人民法院不应该支持魏某的诉讼请求。(0.5分)根据规定,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公司依照规定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的,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1.5分)
陈某有权请求魏某承担赔偿责任。(0.5分)根据规定,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5分,未答出“赔偿责任”不得分,答出“连带责任”不得分)
甲公司有权请求陈某、孙某就该2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0.5分)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1.5分,未答出“显著低于”不得分,未答出“连带责任”不得分)

采取招标方式订立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A不当选。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进行挂失止付,具体包括:(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2)支票,选项B不当选;(3)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选项A不当选;(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选项C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