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企业主要从事销售电动车业务,向乙银行贷款时,以1000辆电动车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其中10辆电动车出售给知道该批电动车已抵押的丙公司,并已交付,丙公司也按照市价支付了价款。后甲企业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能否对已出卖给丙公司的10辆电动车主张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不能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 B.

    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未设立

  • C.

    可以主张,因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处分抵押物,属于无效行为

  • D.

    可以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虽未经登记,但已设立,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万人模考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甲企业销售电动车属于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此被称为“正常买受人”规则,即无论动产抵押权是否登记,均不得对抗此类买受人。选项A当选。

【知识链接】

动产抵押得登记对抗规则:

(1)一般规则:动产抵押权的登记对抗

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特别规定:动产抵押的“正常买受人”规则

以动产抵押的,无论是否登记,均不得对抗①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②支付合理价款并③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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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是(  )。

  • A.

    张某,曾为甲大学教授,现已退休

  • B.

    王某,曾为乙企业董事长,因其决策失误导致乙企业破产清算,自乙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 C.

    李某,曾为丙公司董事,因贷款炒股,个人负有到期债务1000万元尚未偿还,已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D.

    赵某,曾担任丁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选项D不当选;(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选项B不当选;(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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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无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 A.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 B.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 C.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 D.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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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丁公司属于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甲公司无权要求丁公司返还票据,选项A、D不当选;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取得票据或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选项B当选;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本题中,乙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故丙公司也不享有票据权利,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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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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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股东甲将股份转让给戊符合法律规定。(0.5分)

根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1.5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0.5分)

根据规定,股东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该决议不成立,股东丙的主张应当被人民法院予以支持。(1.5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股东丙将股东会列为被告不符合法律规定。(0.5分)

根据规定,股东丙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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