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人的有(  )。
  • A.北京大学
  • B.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C.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D.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本题来源:注会《经济法》真题(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北京大学属于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选项A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属于特别法人中的机关法人,选项B当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选项C当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属于非营利法人中的社会团体法人,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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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甲上市公司因证券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强制退市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甲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可以随时申请重新上市

  • B.

    甲公司强制退市后不得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 C.

    甲公司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 D.

    甲公司的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其股票前应冠以“*ST”字样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因欺诈发行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的公司,其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不得向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选项A不当选。强制退市公司应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选项B不当选。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进入退市整理期。主动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选项C不当选。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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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

  • B.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优先于税款

  • C.

    职工的法定补偿金优先于职工工资

  • D.税收债权优先于债务人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债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清偿顺序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优先于财产性债权、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补偿性债权优先于惩罚性债权的原则合理确定清偿顺序,选项A当选,选项D不当选。根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选项C不当选。(2)破产人欠缴的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选项B不当选。(3)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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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以推定形式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 A.丙公司在视频会议中口头同意收购丁公司的股份
  • B.甲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乙公司订购办公用品
  • C.赵某在超市购物时向售货员交付现金
  • D.钱某在公交车上投入硬币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推定形式或者沉默形式。推定形式,指当事人并不直接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使得他人可以推定其意思表示的形式。沉默形式,指行为人没有以积极的作为进行表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代替意思表示的形式。在视频会议中口头同意收购属于口头形式,选项A不当选。通过电子邮件订购办公用品属于书面形式,选项B不当选。在超市购物时向售货员交付货币、在公交车上投入硬币等属于推定形式,选项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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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房产中,禁止转让的有(  )。

  • A.权属存在争议的房产
  • B.经全体共有人口头同意转让的共有房产
  • C.合法建造但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
  • D.未经配偶同意转让的夫妻共有房产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非口头)同意的,选项B、D当选。(5)权属有争议的,选项A当选。(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选项C当选。(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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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公司关于“债权人乙公司未就其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不能证明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主张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

[要求2]
答案解析:该名律师不能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社会中介机构的派出人员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可以认定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担任管理人。
[要求3]
答案解析: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返还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形成的债权,按照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32 000元(4 000×8)作为职工债权清偿;高出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288 000元(36 000×8),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要求4]
答案解析:

甲公司对戊公司的债务应作为共益债务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因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导致权利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要求5]
答案解析:

①甲公司职工代表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②甲公司职工代表没有表决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人的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在债权人会议上没有表决权。但如果存在职工劳动债权不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全额、及时优先受偿,或是在重整程序中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可能影响其清偿、就业利益的重整计划草案等情况下,职工债权人应享有表决权。本题中,甲公司职工劳动债权可以从破产财产中全额清偿,因此甲公司职工代表没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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