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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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因此甲公司购入餐饮服务和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都不得抵扣;(2)购进生产设备租赁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00元,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因此甲公司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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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A,航天运输服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选项B、C、D,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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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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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进口货物的处理。(1)判断货物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本题进口设备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无须缴纳消费税;(2)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关税计税价格×(1+关税税率);(3)计算应纳税额,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关税计税价格×(1+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13000×(1+5%)×13%=15424.5(元)。
[要求2]
答案解析:(1)白酒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包装物押金为含税价,需价税分离;(2)甲公司当月销售W白酒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3%=[1500000+22600÷(1+13%)]×13%=19760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1)首先明确白酒复合计征消费税,结合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可排除选项A(无从量计征部分);(2)白酒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包装物押金为含税价,需作价税分离,可排除选项D;(3)消费税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为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无须考虑扣减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甲公司当月销售W白酒应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税额+从量计征税额=[1500000+22600÷(1+13%)]×20%+15000×0.5=3115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第三类“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购进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应视同销售,同时其对应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选项B、C,均是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选项D,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第三类“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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