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某公司为我国境内一家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不含税收入4800万元,包括将自产货物用作职工福利视同销售的300万元,成本为2800万元。 (2)发生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含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业务招待费12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3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10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 (4)发生财务费用160万元,其中含2023年3月1日向其关联企业甲借款(借款期限为3年)1200万元所支付的当年借款利息100万元(甲的投资额为500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5)发生税金及附加60万元。 (6)发生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包括直接对山区的捐款20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5万元、因合同违约支付给其他企业违约金5万元,上年结转的可准予弥补的捐赠支出23万元。 (7)从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处取得分红10万元。 (8)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总额800万元(其中含支付给返聘离休人员的工资6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1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2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计算业务招待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2]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3]

计算研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4]

计算利息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5]

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6]

计算2023年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7]

计算取得分红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8]

计算该企业2023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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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20×60%=72(万元); 销售(营业)收入的5‰=4800×5‰=24(万元),72万元>24万元。 按照24万元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24=96(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800×15%=720(万元);实际发生额=100+80=180(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3]
答案解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00×100%=100(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允许扣除的利息=100-500×2×6%×10/12=5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直接对某山区的捐款,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缴纳的税收滞纳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合同违约支付给其他企业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当年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5=25(万元);

上年结转的可准予弥补的捐赠支出23万元,要确定今年可以结转抵扣多少;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作职工福利在会计上要确认收入,所以这里计算会计利润时不用扣除视同销售的300万元。
利润总额=4800-2800-400-300-160-60-30+10=1060(万元);
企业当年可以扣除的捐赠支出限额=1060×12%=127.2(万元);
结转捐赠支出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3万元;
 
资料(6)整体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3=2(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税前可以扣除的合理工资总额80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800×14%=112(万元),实际职工福利费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00×2%=1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6=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800×8%=64(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共计应调增应纳所得额4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注:自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处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

[要求8]
答案解析:

利润总额=4800-2800-400-300-160-60-30+10=106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1060+96-100+50+2+4-10=1102(万元)
2023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102×15%=16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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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组合题]

某生物药品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54 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6 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 200万元、投资收益80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 24 000 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 400万元、营业外支出1 300万元、税金及附加4 500万元、 管理费用7 000万元、销售费用12 000万元、财务费用1 100万元,实现年度利润总额 10 700 万元。当年发生的其中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广告费支出10 00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支出600万元。

(3)实发工资4 900万元。其中,为本企业残疾职工发放的工资为80万元。

(4)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1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7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48万元。

(5)发生专门用于新产品研发的费用1 500万元,已独立核算管理(未形成无形资产)。

(6)12月进口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关税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 000万元。

(7)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12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40万元、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50万元。

(8)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取得收入800万元,与之相关的成本和税费合计1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为13%;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进口设备的关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54 000+6 000)×30%=18 000(万元),大于实际发生金额, 无须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注: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要求2]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1=(54 000+6 000)×5‰=300(万元),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2=600×60%=360(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30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300=30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残疾职工工资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注: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税前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要求4]
答案解析: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4 900×2%=9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5 -98=17(万元)。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4 900×14%=68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0 -686=3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4 900×8%=392(万元),大于实际发生额,无须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34=51(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研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 500×100%=1 500(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进口设备海关应代征的增值税=1 000×(1+10%)×13%=143(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不可以。 理由:截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 值超过500万元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一次性税前列支。 
[要求8]
答案解析:国债利息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投资收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 +40=160(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转让专利技术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800-150-500)×50%=575(万元)。 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要求10]
答案解析:该企业2022年应纳税所得额=10 700+300-80+51-1 500-160-575 =8 736(万元)。 
[要求11]
答案解析:该企业2022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8 736×25%=2 1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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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组合题]

位于市区的灯具制造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 13 200 万元,仓库出租收入 300 万元,债务重组利得 50 万元,营业外收入 200 万元,投资收益 400 万元;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及营业外支出共计 12 460 万元,自行核算利润总额 1 690 万元。2023 年 3 月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2 年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发现如下事项:

(1)将一批灯具用于股息分配,灯具成本为 100 万元,市场不含税售价 120 万元,未申报相关增值税,直接以成本价计入应付股利。

(2)撤回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为 400 万元,撤回投资收回资金 700 万元,包含按照投资比例计算的属于甲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80 万元。

(3)购买一台环保设备用于污水治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540 万元、税额 70.2 万元,该设备符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进项税额已抵扣。市级财政部门因此给予甲企业 20 万元环保配套资金,该资金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

(4)营业外支出列支甲企业直接向青少年活动中心捐赠现金 18 万元;因延迟执行合同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缴纳税收滞纳金 6 万元。

(5)发生业务招待费 80 万元;发生广告费 2 400 万元,广告已经播映。

(其他相关资料:2022 年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无借方余额;甲、乙企业均属于境内居民企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将自产产品用于股息分配要视同销售,需调增收入 120 万元,调增成本 100 万元;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13% = 15.6(万元),需调增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费= 15.6×(7% + 3% + 2%)= 1.87(万元);业务(1)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20 - 100 - 1.87 = 18.13(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2)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80 万元。

注: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居民企业之间投资的股息红利免交企业所得税,因此需要调减包含按照投资比例计算的属于甲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80 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3)中财政配套资金作为企业不征税收入应满足的条件: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4)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8 + 6 = 24(万元)。

注: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 3 年内结转扣除。本题中甲企业直接对外捐赠现金 18 万元,不能税前扣除。

[要求5]
答案解析:

当年营业收入= 13 200 + 300 + 120 = 13 620(万元)。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 60% = 80×60% = 48(万元),营业收入的 5‰= 13 620×5‰= 68.1(万元),业务招待费可以税前扣除 48 万元,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80- 48 = 32(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 13 620×15% = 2 043(万元),实际发生 2 400 万元,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 400 - 2 043= 357(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2022 年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1 690 + 18.13 - 80 + 24 + 32 + 357 = 2 041.13(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甲企业 2022 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 041.13×25% - 540×10% = 456.28(万元)。

注:企业购进属于《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 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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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1)中可加计扣除的人员人工费用=15+5=2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和职工福利费属于研究开发的其他相关费用,其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和职工福利费可加计扣除的费用限额=(15+5+25+4.5+3)÷(1-10%)×10%=5.83(万元),小于实际支出金额12万元(5+7)。

业务(4)可加计扣除的费用=3+5.83=8.83(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2023年与A专用设备相关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15+5+25+4.5+3+5.83=58.33(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甲公司2023年与A专用设备相关的税前加计扣除金额=58.33×100%=58.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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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股票转让所得属于转让财产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要求2]
答案解析:

车辆作为固定资产,应于投入使用的下月起计提折旧,减计会计利润=62×(1-5%)÷3×8÷12=13.09(万元),应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62-13.09=48.91(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从A子公司分回的股息免税,应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5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业务(4)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20-300=22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转让技术所得应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0+750-100-500)×50%]=575(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因-900200220300100=-80(万元),2015年还有80万亏损已超过5年弥补期无法弥补,2021年只能弥补2017年的亏损150(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会计利润=6500-13.09=6486.91(万元)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6486.91-48.91-35-220-575-150=5458(万元)

该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补的企业所得税额=5458×25%-1264.50=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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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某化妆品销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500万元、营业外收入2500万元、投资收益100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12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400万元、营业外支出1200万元、税金及附加4000万元、管理费用4000万元、销售费用8000万元、财务费用2000万元。当年发生的相关具体业务如下:

(1)发生广告费800万元。

(2)发生业务招待费600万元。

(3)发生研究开发费用300万元,截至年底该项目仍处于研究阶段。

(4)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9000万元,其中支付残疾职工工资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2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12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00万元,结转上年未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100万元。

(5)财务费用中含向非居民企业(非关联)借款支付的利息费用1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金额为4000万元,当年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5%。

(6)营业外支出中包括直接向水灾地区捐款400万元。

(7)投资收益含国债利息收入60万元。

(8)6月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设备不含税价格为70万元,该企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其他相关资料: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方式计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82000+4500)×30%=25950(万元),大于实际发生金额800万元,无需做纳税调整。

[要求2]
答案解析: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600×60%=360(万元)和(82000+4500)×5=432.5(万元)中孰小者,应当调整应纳税所得额=600-360=24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300)×100%=30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①工会经费扣除限额=9000×2%=180(万元),扣除限额180<实际发生额200,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00-180=20(万元);

②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9000×14%=1260(万元),扣除限额1260>实际发生额1200,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③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9000×8%=720(万元),扣除限额720<实际发生额800,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0-720=80(万元),超过限额的(100+80)180万元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合计应当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20+80=100(万元)

④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税前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职工工资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该企业向非居民企业借款支付利息费用扣除限额=4000×6.5%×6÷12=130(万元),实际发生额150万元,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50-130=20(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直接对外捐赠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2027年12月31日前,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加速折旧部分)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0-70÷5÷12×6=63(万元)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或摊销)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部分计算加计扣除。(加计扣除部分)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0万元。

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3+70=133(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

会计利润=82000+4500+2500+1000-12000-1400-1200-4000-4000-8000-2000=57400(万元)

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57400+240+80+20+20+400-300-200-60-133=57467(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57467×25%=1436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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