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C,合同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因合同关系产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选项B、D,税收滞纳金、罚款是企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承担的费用,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拓展练习
选项D,一般带有“财政”性质的,为不征税收入;选项A,属于免税收入;选项B、C,属于应税收入。

选项A,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过程中,企业所得税本身不得扣除。选项C,准予抵扣的增值税不得在税前扣除,但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计入资产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选项B、D,计入当期损益,准予当期在税前扣除。

选项B,民事责任中的“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法院判决由企业承担的“诉讼费用”等准予在税前扣除,如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
【夺分锦囊】
1.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处罚”不可扣除,但平等主体之间因合同关系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等可以扣除。
2.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属于税后的利润分配,因此不得在税前扣除。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利息费用的扣除计算,需关注三个要点:(1)借款的主体(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2)给出的借款利率(年利率或月利率);(3)借款的时间(X个月或X年)
1.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扣除标准:据实扣除(发生多少扣多少)900×6%÷12×3=13.5
2.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利率不能超过6%)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800×6%÷12×3=27

(1)甲公司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价格折扣属于商业折扣,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以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作为销售额;
(2)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确认的销售收入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应作价税分离;
(3)甲公司应确认收入=45.2÷(1+13%)×90%=36(万元)。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