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本小问共1分。
应缴纳的增值税=(1325-800)÷(1+5)×5%=25(万元)。
(2)本小问共3分。
展销集团以展馆投资时的转让所得=(1325-25)-(840-340)=800(万元)。(1分)
2023年的投资计税基础=(840-340)+800÷4=700(万元)。(0.5分)
2024年的投资计税基础=700+800÷4=900(万元)。(0.5分)
2025年的投资计税基础=900+800÷4=1100(万元)。(0.5分)
2026年的投资计税基础=I100+800÷4=1300(万元)。(0.5分)
(3)本小问共1分。
家具展销中心接受投资的该展馆2023年计税基础=1325-25=1300(万元)。(1分)
(4)本小问共3分。
展馆转到展销中心后,应交的房产税有变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无变化。(1分)
理由:母公司以房产投资于已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房产的入账价值是公允价值,房产税的计税基础发生变化,家具展销中心与展销集团计征房产税的房产余值不一样,所以房产税有变化。(1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因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未发生变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不变,所以城镇土地使用税无变化。(1分)

拓展练习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选项C)、税务合规计划(选项D)、涉税鉴证(选项E)、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名师点睛
业务信息采集
业务信息采集 | 四项业务 | 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 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 【提示】三所从事+三师签字 |
其他业务 | 完成涉税服务业务之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服务信息 | ||
年度报告 | 每年3月31日前,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报送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 | ||

本小问共17.5分。
事项(1)会计处理不准确(1分),影响应纳增值税额(1分)。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事项(1)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179000÷(1+13%)×13%=20592.92(元)。(1分)
调整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20592.91
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592.92(0.5分)
事项(2)会计处理准确(1分),不影响应纳增值税额。(1分)
事项(3)会计处理准确(1分),不影响应纳增值税额。(1分)
事项(4)会计处理不准确(1分),不影响应纳增值税额。(1分)
调整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 600 000
贷:本年利润 600 000(1分)
事项(5)会计处理不准确(1分),影响应纳增值税额。(1分)
该设备购进时进项税额已申报抵扣,纳税人转让自己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不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而应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确认的销项税额=92700÷(1+13%)×13%=10664.60(元)。(1分)
调整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8864.6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664.6(0.5分)
事项(6)会计处理不准确(1分),影响应纳增值税额。(1分)
出售下脚料和残次品,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11200÷(1+13%)×13%=24297.35(元)。(1分)
调整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24297.3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4297.35(0.5分)
事项(1)~(6),合计应补缴的增值税=20592.92+10664.60+24297.35-1800=53754.87(元)。
名师点睛
对上一年度错账的调整
错账发生时间 | 账务处理 | ||
上一年度错账且对上年度税收发生影响的 | 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的 | 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对影响利润的错账须一并调整“本年利润”核算的内容 | |
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后发现的 | 不影响上年利润 | 直接调整 | |
影响上年利润 | 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注意对所得税的影响 | ||
上一年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的税收,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 | 可以根据上一年度账项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税项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账项 | ||
本小问共2分。
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超支,不应在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填报。(1分)
审核补缴的增值税,不用同时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分)
本小问共5.5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摘要)(每空0.5分)
行次 | 预缴税款计算 | 本年累计 |
1 | 营业收入 | 53045309.73 |
2 | 营业成本 | 33200000 |
3 | 利润总额 | 10567245.13 |
4 |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 |
5 | 减:不征税收入 | |
6 | 减: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 | 1160000 |
7 | 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 | 4635097.35 |
7.1 |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 102000 |
7.2 |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 4533097.35 |
… | … | |
10 | 实际利润额 | 4772147.78 |
11 | 税率(25%) | 25% |
12 | 应纳所得税额 | 1193036.95 |
13 | 减:减免所得税额 | 477214.78 |
13.1 |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 |
13.2 |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 |
14 | 减: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 | |
15 | 减: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 |
16 | 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12-13-14-15)/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 71582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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