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2022年1月1日,长城公司持有黄河公司30%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针对事项(5),长城公司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针对事项(7),长城公司应冲减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金额为( )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长城公司“投资收益”账户的累计发生额为( )万元。
2023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对黄河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 )万元。
- A、264
- B、234
- C、294
- D、20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021年12月31日该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为其公允价值1000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为:
2021年3月1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2021年12月31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200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追加投资日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1000+新增股权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2000=3000(万元)。进一步取得投资日,长城公司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3300万元(11000×30%),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需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长城公司持有黄河公司30%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3300万元。
长城公司持有的30%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选项A、B正确。
2023年黄河公司发生亏损500万元,按照取得股权投资时点,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调整之后的黄河公司亏损的金额=500+(600-500)/10=510(万元),长江公司应调减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金额为153万元(510×30%)。黄河公司实现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长江公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金额为60万元(200×30%)。事项(7)整体调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金额=153-60=93(万元),选项A正确。
长城公司“投资收益”账户的累计发生额=[200-(600-500)/10]×30%+[-500-(600-500)/10]×30%=-96(万元)。
2023年12月31日发生减值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000+1000+300-30+57-153+60=3234(万元)。长城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3000万元,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3234-3000=234万元。


下列未达账项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应调增企业银行对账单账面余额的是( )。
选项A,企业已将收到的银行汇票存入银行,但银行尚未收到相应的款项,说明银行对账单没有登记该笔业务,应调增银行对账单余额。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4年5月20日,购入A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税额5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13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69万元。5月28日,Y产品生产过程中领用了上述购买的全部A材料,另发生加工费50万元,包装费用4万元,入库后发生超定额废品损失3万元。Y产品于当月加工完毕,并验收入库。则Y产品入账价值为( )万元。
Y产品的入账价值=400+13+50+4-3=464(万元)。

2023年12月18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060万元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00万股,每股价格10.60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6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2万元。甲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3年12月18日该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进行处理。故该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1060-60=1000(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2022年5月10日购入需安装设备一台,价款为500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5万元。为购买该设备发生运输途中保险费10万元。设备安装过程中,领用材料60万元,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8万元;支付安装工人工资30万元。该设备于2022年12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5年,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23年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为( )万元。
2022年12月30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500+10+60+30=600(万元),2023年该设备应提折旧额=600×5÷15=200(万元)。

以下有关破产宣告日余额结转的说法,正确的有( )。
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时,应当根据破产企业移交的科目余额表,将部分会计科目的相关余额转入以下新科目,并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
(1)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费用的余额,转入“应付破产费用”科目。
(2)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共益债务的余额,转入“应付共益债务”科目。
(3)原“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收益”“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清算净值”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