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2023年度该企业各项成本费用纳税调整额。
计算该企业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该企业2023年度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填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行次 | 类别 | 项目 | 金额 |
1 | 利润总额 计算 | 一、营业收入 | |
2 | 减:营业成本 | ||
3 | 减:税金及附加 | ||
4 | 减:销售费用 | ||
5 | 减:管理费用 | ||
6 | 减:财务费用 | ||
7 | 减:资产减值损失 | ||
8 |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9 | 加:投资收益 | ||
10 | 二、营业利润 | ||
11 | 加:营业外收入 | ||
12 | 减:营业外支出 | ||
13 | 三、利润总额(10+11-12) | ||
14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减:境外所得 | |
15 |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 ||
16 |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 ||
17 |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 | ||
18 | 加:境外所得抵减境内亏损 | ||
19 | 四、纳税调整后所得 | ||
20 | 减:所得减免 | ||
21 |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
22 | 减: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
23 | 五、应纳税所得额 | ||
24 | 应纳税额 计算 | 税率(25%) | |
25 | 六、应纳所得税额 | ||
26 | 减:减免所得税额 | ||
27 | 减:抵免所得税额 | ||
28 | 七、应纳税额 | ||
29 |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 ||
30 |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 ||
31 | 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 ||
32 |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 ||
33 | 九、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 | ||
··· | ··· |
本小问共2分。
利润总额=8000-5000+(90÷3)-80-120-20-30-23=2757(万元)。
本小问共10分。
各项成本费用纳税调整额:
①销售费用(工资薪金、福利费除外)无需纳税调整。(1分)
②管理费用(工资薪金、三项经费、保险费除外):
业务招待费×60%=30×60%=18(万元),收入×5‰=(8000+30)×5‰=40.15(万元),税前扣除限额为18万元,业务招待费需要纳税调增=30-18=12(万元)。(2分)
除工资薪金、保险费和三项经费外,管理费用中只有业务招待费需要纳税调整,所以管理费用共需纳税调增12万元。
③财务费用无需纳税调整。(1分)
④工资薪金、保险费、三项经费:
工资薪金合计=2000+38+27=2065(万元),无需纳税调整。(1分)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2065×2%=41.3(万元),账面计提发生额1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1分)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65×14%=289.1(万元),账面计提发生额=80+20+2=102(万元),无需纳税调整。(1分)
补充养老保险税前扣除限额=2065×5%=103.25(万元),账面计提发生额1.5万元,无需纳税调整。(1分)
工资薪金、保险及三项经费无需纳税整。
⑤新购入的器具、设备,单价低于500万,该企业选择一次性扣除。纳税调减=22-1=21(万元)。(1分)
⑥营业外支出:通过该县人民政府向贫苦家庭捐赠属于限额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前扣除限额=2757×12%=330.84(万元),账面发生额30万元,无需纳税调整。(1分)
本小问共2分。
应纳税所得额=2757+12-21=2748(万元)。
应纳税额=2748×25%=687(万元)。
本小问共2分。
该企业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38万元。
该企业2023年度应补缴所得税额=687-38=649(万元)。
本小问共9分,每空0.5分。
行次 | 类别 | 项目 | 金额 |
1 | 利润总额 计算 | 一、营业收入 | 80300000 |
2 | 减:营业成本 | 50000000 | |
3 | 减:税金及附加 | 230000 | |
4 | 减:销售费用 | 800000 | |
5 | 减:管理费用 | 1200000 | |
6 | 减:财务费用 | 200000 | |
7 | 减:资产减值损失 | ||
8 |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9 | 加:投资收益 | ||
10 | 二、营业利润 | 27870000 | |
11 | 加:营业外收入 | ||
12 | 减:营业外支出 | 300000 | |
13 | 三、利润总额(10+11-12) | 27570000 | |
14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减:境外所得 | |
15 |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 120000 | |
16 |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 210000 | |
17 |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 | ||
18 | 加:境外所得抵减境内亏损 | ||
19 | 四、纳税调整后所得 | 27480000 | |
20 | 减:所得减免 | ||
21 |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
22 | 减: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
23 | 五、应纳税所得额 | 27480000 | |
24 | 应纳税额 计算 | 税率(25%) | |
25 | 六、应纳所得税额 | 6870000 | |
26 | 减:减免所得税额 | ||
27 | 减:抵免所得税额 | ||
28 | 七、应纳税额 | 6870000 | |
29 |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 ||
30 |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 ||
31 | 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 6870000 | |
32 |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 | 380000 | |
33 | 九、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 | 6490000 | |
··· | ··· |


下列发票可以作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凭证的是( )。
选项D,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通行费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以及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和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6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家电实际收到含税销售收入60万元,其中收购的旧家电作价8万元;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3.9万元。已知该企业5月份留抵税额为1万元。则该商业企业2024年6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抵扣旧货的收购价格。该商业企业2024年6月应缴纳增值税=(60+8)÷(1+13%)×13%-3.9-1=2.92(万元)。

某地方特色超市系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375万元,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自行申报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498万元,2023年5月份税务机关对该纳税人进行纳税稽查,发现该超市2022年2月隐瞒不含税销售收入5万元,该超市在规定申报期内申报了该项收入的销售额,补缴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要求
(1)该超市是否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请说明理由。
(2)如果该超市达到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标准,其应该在什么时间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3)纳税人隐瞒收入属于何种行为,税务局应如何进行处罚?
(1)本小问共3分。
该超市达到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标准。(1分)
理由: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其中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上述超市在此期间内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加上查补的销售额共503万元(498+5)超过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00万元,符合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的规定。(2分)
(2)本小问共2分。
超市应于2023年6月15日纳税申报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本小问共3分。
纳税人采取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逃避缴纳税款)行为(1分)。
对纳税人偷税(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分)

某商贸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10日从外地某机械厂购进电扇一批,机械厂于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商贸公司业务人员。2023年8月12日商贸公司业务人员在返程途中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
(1)商贸公司对于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该如何处理?
(2)如果商贸公司的业务员仅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那么商贸公司该如何处理取得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3)如果商贸公司的业务员仅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那么商贸公司该如何处理取得记账凭证?
(4)商贸公司丢失发票的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
(1)本小问共2分。
自2020年1月起,商贸公司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商贸公司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本小问共2分。
商贸公司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本小问共2分。
商贸公司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4)本小问共2分。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