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
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计算业务(4)甲企业的销项税额。
计算甲企业2022年10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解析
业务(1)的销项税额=(2000+4000+1000)×13%=910(万元)(1分)
业务(2)的销项税额=950×13%=123.5(万元)(1分)
业务(3)的销项税额=120×6%=7.2(万元)(1分)
业务(4)甲企业的销项税额=530÷(1+6%)×6%=30(万元)(1分)
应缴纳的增值税=910+123.5+7.2+30-1100=-29.3(万元)(1分)

拓展练习
【答案】D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选项D当选。

【答案】A
【解析】兼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注意: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于还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选项B不当选;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赠送等改变所有权的行为,应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选项C、D不当选。

【答案】B
【解析】本题注意区分不同情形适用的销售价格。用于换取生产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计税依据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其他视同销售的情形,计税依据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本题中用于赠送福利院和发放给职工做福利的地板应按当月销售同类地板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160+113)×5%+(160+113)÷(800+500)×(200+300)×5%=18.9(万元)。

业务(2)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
注: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居民企业之间投资的股息红利免交企业所得税,因此需要调减包含按照投资比例计算的属于甲企业的未分配利润80万元。(2分)
业务(3)中财政配套资金作为企业不征税收入应满足的条件: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1分)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1分)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1分)
业务(4)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8+6=24(万元)。(1分)
注: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3年内结转扣除。本题中甲企业直接对外捐赠现金18万元,不能税前扣除。
当年营业收入=13200+300+120=13620(万元)。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营业收入的5‰=13620×5‰=68.1(万元),业务招待费可以税前扣除48万元,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0-48=32(万元)。(2分)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3620×15%=2043(万元),实际发生2400万元,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400-2043=357(万元)。(2分)
2022年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1690+18.13-80+24+32+357=2041.13(万元)。(2分)
甲企业2022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41.13×25%-540×10%=456.28(万元)。(2分)
注:企业购进属于《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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