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  )。
  • A.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B.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 C.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D.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 选项 A 不当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选项 B 不当选。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选项 C 不当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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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 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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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迟到承诺视为新要约
  • 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属于迟到承诺
  • C.承诺人发出承诺后,不得反悔
  • D.承诺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 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选项 A 不当选。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承诺为新要约,选项 B 不当选。承诺可以撤回,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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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一定数量以上的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该数量为(  )名。
  • A.50
  • B.20
  • C.15
  • D.10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投资者保护机构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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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有(  )。
  • A.赠与
  • B.债务免除
  • C.撤销权的行使
  • D.效力待定行为的追认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该民事法律行为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无须他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如撤销权的行使、解除权的行使、效力待定行为的追认、债务的免除等,选项 B、C、D 当选。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因两个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是常见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选项 A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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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外商投资中,外国投资者或者境内相关当事人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的有(  )。
  • A.投资军工配套领域
  • B.在军事设施周边地域投资
  • C.在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
  • D.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下列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外国投资者或者境内相关当事人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1)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选项 A、B、C 当选。(2)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 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重要金融服务、关键技术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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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0 年 10 月 15 日,甲公司因陷入财务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此前一周,甲公司职工李某被拖欠多月工资,迳行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 2020 年 11 月 10 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并采用竞争方式确定 A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同时确定 B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的接替人选。 甲公司曾于 2016 年 9 月 1 日聘用 A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其财务顾问,聘期 1 年。 管理人在清理债务人财产过程中发现: 

(1)甲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提前向乙公司清偿债务 100 万元,该笔债务本应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到期。 

(2)甲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向丙公司订购了一套生产设备,约定货到付款。丙公司于 11 月 9 日向甲公司发出该设备。在货物运送途中,丙公司 于 11 月 12 日得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向承运人及管理人要求将设备运回,但未能实现。该设备于 11 月 13 日到达管理人。 

(3)甲公司章程记载其股东王某应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向公司缴清价值 50万元的实物出资。王某已向公司交付一批价值 35 万元的机械设备以履行出资义务。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要求王某补缴剩余 15 万元出资,王某以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职工李某迳行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 定,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
[要求2]
答案解析:A 会计师事务所与本案不存在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社会中介机构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3 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 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存在利害关系。本案中 A 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1 日担任甲公司财务顾问,距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2020 年 11 月 10 日)已超过 3 年。
[要求3]
答案解析:管理人无权要求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的提前清偿行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 破产申请受理前 1 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 6 个月内且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的清偿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6 个月以前、1 年 以内,且该笔债务已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到期,故管理人无权要求撤销。
[要求4]
答案解析:管理人应当准许丙公司取回生产设备。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出卖人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
[要求5]
答案解析:王某无权以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补缴出资。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是否已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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