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为使垄断协议获得豁免,经营者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但特定情形除外。下列《反垄断法》列举的豁免情形中,属于该特定情形而无需证明上述内容的 是(  )。
  • A.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垄断协议
  • B.为实行专业化分工的垄断协议
  • C.为实现节约能源的垄断协议
  • D.为保障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垄断协议
本题来源: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2024)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垄断协议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情形主要包括:(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4)为实现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 明显过剩的。(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对于符合前述第(1)至 第(5)项情形的垄断协议,《反垄断法》要求经营者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否则,也不能获得豁免。对于符合前述第 (6)项情形的垄断协议,不要求经营者承担证明责任,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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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  )。
  • A.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 B.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C.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 D.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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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擅取乙之油漆漆于自家家具上,双方未就油漆后家具的所有权归属达成协议。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油漆后家具所有权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此属附合,油漆后家具所有权归属于甲
  • B.此属附合,油漆后家具由甲、乙共有
  • C.此属加工,油漆后家具所有权归属于甲
  • D.此属加工,油漆后家具由甲、乙共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加工是指在他人之动产上进行改造或劳作,并生成新物的法律事实。附合是指 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构成不可分割的一物。本题中,乙的油漆漆于甲的家具上,属于不同 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不可分,属于附合而非加工,选项 CD 不当选。(2)动产附合于动产,附 合的动产有主从之别的,由主物的所有权人取得附合物的所有权。如无主从之别,则由各动产所有权人按其动产附合时的价值共有附合物。本题中,家具可视为主物,因此甲取得所有权,选项 B 不当选、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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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外商投资”的有(  )。
  • A.外国投资者单独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 B.外国投资者与中国自然人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 C.外国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 D.外商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对特定项目建设进行投资,但不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以特许经营费的方式获取投资收益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1)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包括中国自然人)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选项 A、B、C 当选。(2)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3)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包括中国自然人)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对特定项目建设进行投资,但不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不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如外国投资者以服务费、特许经营费或其他约定方式获取投资收益),选项 D 当选。 (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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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 有(  )。
  • A.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公司在一定经营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
  • B.股份有限公司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只能由股东会作出 决议
  • C.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召开股东会年会的 20 日前置备于本公司
  • D.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董事会负责编制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1)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公司在一定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 表,利润表反映的是公司在一定经营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选项 A 不当选。(2)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决定,选项 B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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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可以决议将普通合伙人除名的有(  )。
  •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 B.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D.合伙人因一般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1)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选项 A 当选。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选项 D 不当选。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选项 B 当选。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2)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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