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采稠油、高凝油减征 40% 资源税,选项 A不当选;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 要抽采的煤层气免征资源税,选项 B 当选;截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 6% 的 规定税率减征 30%,选项 C 不当选;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超过 300 米)油气田开采原油、天然气以及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 30% 资源税,选项 D 不当选。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购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选项 A 不当选;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选项 B、C、 D 当选。

居民个人王某在某省会城市工作,其两个子女分别就读于中学和小学。2023 年王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的收入及支出如下:
(1)全年领取扣除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共计 180000 元,单位已为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9480 元。
(2)在工作地所在城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每月支付房租 5000 元。年初将 其位于另一城市的自有住房出租,每月取得租金收入 4 500 元。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王某 100%扣除,王某当年并未向单位报送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考虑出租房产涉及的其他税费。)
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部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王某 2023 年出租房产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 500×(1-20%)×10%×12=4 320(元)
名师点睛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税率为 10%。
王某可以享受 2023 年度专项附加扣除。(0.5 分)
王某应在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年6月30 日内(0.5 分),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0.5 分)。
名师点睛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在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时申报扣除。
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180 000-60 000-2 000×2×12-1 500×12)=54 000(元)
王某 2023 年度可申请的综合所得退税额 =9 480-(54 000×10%-2 520)=6 600(元)(2 分)
可选择的办理渠道有:①网上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网站)(0.5 分)。
②邮寄(0.5 分)。
③办税服务厅(0.5 分)。

某涂料生产公司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7 月发生如下 业务:
(1)5 日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涂料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350 万元;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涂料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200 万元,本月已发出销售涂料的 80%。
(2)12 日赠送给某医院 20 桶涂料用于装修,将 100 桶涂料用于换取其他厂家的原材料。当月不含税平均销售价 500 元 / 桶,最高不含税销售价 540 元 / 桶。
(3)15 日委托某乙涂料厂加工涂料,双方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材料成本 80 万元,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 10 万元(含代垫辅助材料费用 1 万元)、增值税 1.3 万元。乙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
(4)28 日收回委托乙厂加工的涂料并于本月售出 8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85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涂料消费税税率 4%。)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 =350×4%+200×80%×4%=20.4(万元)
名师点睛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 =20×500×4%+100×540×4%=2 560(元)
名师点睛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将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业务(3)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0+10)÷(1-4%)×4%=3.75(万元)
名师点睛
受托方乙厂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涂料为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 加工费)÷(1- 比例税率)=(80+10)÷ (1-4%)=93.75(万元)。
涂料对外销售价格 85 万元>在委托加工环节受托方的计税价格 =(80+10)÷(1-4%)×80%=75 (万元),需要缴纳消费税。(1 分)
业务(4)甲公司应纳消费税额 =85×4%-75×4%=0.4(万元)(1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