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选项 A 不当选;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选项 C 不当选;纳税信用修复完成后,纳税人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级别适用相应的税收政 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之前已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选项 D 不当选。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价的一方缴纳契税。甲应纳契税税额 =50×4%=2(万元),选项 C 当选。

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三 个条件的企业,选项 A 不当选;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相关指标,选项 B 不当选;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选项 C 不当选;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选项 D 当选。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年收入额减除费用 60 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A 当选;居民个人取得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B 不当选; 居民个人取得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C 不当选;居民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4 000 元的,减除费用 800 元,4 000 元以上的,减除 20% 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 D 不当选。


某饮料生产企业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 25%。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自行核算的 2019 年度会计利润为 5600 万元,2020 年 5 月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发现如下事项:
(1)2 月份收到市政府支持产业发展拨付的财政激励资金 500 万元,会计处理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将其计入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经审核符合 税法相关规定。
(2)3 月份转让持有的部分国债,取得收入 1 285 万元,其中包含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利息收入 20 万元。该部分国债按照先进先出法确定的取得成本为 1240 万元。
(3)5 月份接受百分之百控股母公司乙无偿划转的一台设备。该设备原值 3000 万元,已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 500 万元,其市场公允价值为 2200 元。该 业务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企业选择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4)6 月份购置一台生产线支付的不含税价格为 400 万元,会计核算按照使用 期限 5 年、预计净残值率 5% 计提了折旧,企业选择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 前进行扣除。
(5)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 7300 万元,其中 300 万元用于冠名的真人秀 于 2020 年 2 月制作完成并播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尚未取得相 关发票。
(6)成本费用中含发放的合理职工工资 6 000 万元,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900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500 万元,取得工会经费代收凭据注明的拨缴工会经费 100 万元。
(7)发生业务招待费 800 万元。
(8)12 月 1 日签订两项借款合同,向非关联供货商借款 1 000 万元,向银行借 款 4 000 万元,未计提印花税。甲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补缴印花税税款及滞纳金,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为 0.05‰。
(9)企业从 2013 年以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数据如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0.5 分)
②拨付资金的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0.5 分)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0.5 分)
业务(1)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500 万元。
企业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品种国债,其转让时的成本计算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0.5 分)、加权平均法(0.5 分)、个别计价法(0.5 分)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
业务(2)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0 万元。
名师点睛
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业务(2)中,已明确告知转让国债收入中包含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利息收入为 20 万元,因此,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0 万元。
甲公司接受无偿划转设备的计税基础 =3 000-500=2 500(万元)
名师点睛
100% 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无偿划转资产,符合相关规定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资产的计税基础,按被划转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本题中,甲公司接受其100% 控股母公司无偿划转的设备,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应按该设备在其母公司账面上的原账面净值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3 000-500=2 500(万元)确定计税基础。
业务(4)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400-400×(1-5%)÷5÷12×6=362(万元)
名师点睛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题中,该生产线购置于 2019 年 6 月,单位价值为 400 万元,未超过规定标准,其 400万元购置价值可以在 2019 年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扣除。会计处理中,该生产线 2019 年 6 月购置,应从 2019 年 7 月开始计提折旧,至 2019 年 12 月已计提 6 个月折旧,计入成本费用 =400×(1-5%)÷5÷12×6=38(万元),因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400-38=362(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 =80 000×30%=24 000(万元) 2019 年尚未播放的真人秀冠名费 300 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实际发生额 =7 300-300=7 000( 万 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税前扣除。 业务(5)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300 万元。(2 分)
名师点睛
300 万元冠名的真人秀于 2020 年 2 月制作完成并播放,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相关发票,冠名费不得在 2019 年度税前扣除。甲公司为饮料制造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比例为 30%。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6 000×14%=84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900-840=60(万元)。(0.5 分)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6 000×8%=48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500-480=20(万元)。(0.5 分)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 =6 000×2%=120(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限额,不需要调整。(0.5 分)
业务(6)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60+20=80(万元)(0.5 分)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1=800×60%=480(万元)>扣除限额 2=80 000×5‰=400(万元),实际扣 除限额为 400 万元。
业务(7)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800-400=400(万元)(1 分)
借款合同应计提印花税 =4 000×0.05‰=0.2(万元)
业务(8)应调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0.2 万元。(1 分)
名师点睛
印花税税目中的“借款合同”,仅指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因此甲公司 2019 年 12月 1 日向非关联方供货商借款 1 000 万元的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准予在税前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2019 年可弥补未弥补亏损 =(1 200+1 800+3 000)-4 000-2 000-600=-600(万元),2019 年企 业所得税前可弥补的亏损额为 600 万元。
名师点睛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 5 年。本题中 2013 年 4 000 万元亏损,可由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所得弥补,弥补亏损后 2016、2017 年剩余所得为 0,2018 年剩余所得 =3 000-(4 000-1 200-1 800)=2 000(万元)。2014 年 2 000 万元亏损额刚好可由 2018 年弥补 2013 年亏损后的剩余所得全部弥补,故截至 2019 年,企业剩余可弥补的亏损额为2015 年的 600 万元。
2019 年甲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5 600-500-20-362+300+80+400-0.2-600)×25%=1 224.45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