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相关年度发生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8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购入了乙公司同日按面值发行的债券 50 万张,该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面值总额 5 000 万元,款项已以银行存款支付。根据乙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该债券的年利率为 6%(与实际利率相同),自发行之日起开始计息,债券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于每年 6 月 30日支付,期限为 5 年,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甲公司管理乙公司债券的目标是保证日常流动性需求的同时,维持固定的收益率。2018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所持上述乙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 5 200 万元(含利息)。2019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基于流动性需求将所持乙公司债券全部出售,取得价款 5 202 万元。
(2)2019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了丙公司发行的 5 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10 万张,以银行存款支付价款 1 050 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 15 万元。根据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票面年利率为 1.5%,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每满 1 年的当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满 3 年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按照 20 元 / 股的转股价格将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丙公司的普通股。2019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所持上述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 1 090 万元。
(3)2019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按面值发行优先股 1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 000 万元后的发行收入净额已存入银行。根据甲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为 5%;甲公司在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在派发约定的优先股当期股息前,甲公司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除非股息支付日前 12 个月发生甲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等强制付息事件,甲公司有权取消支付优先股当期股息,且不构成违约;优先股股息不累积;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甲公司有权按照优先股票面金额加上当期已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之和赎回并注销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置投资者回售条款,也不设置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条款;甲公司清算时,优先股股东的清偿顺序劣后于普通债务的债权人,但在普通股股东之前。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本题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甲公司应将取得的乙公司债券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0.5 分)
理由:甲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为目的,且该债券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所以应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5 分)
2018 年 7 月 1 日: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0.5 分)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借:应收利息 150
贷:投资收益 150(0.5 分)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5 200-150-5 000)50
贷:其他综合收益 50(0.5 分)
2019 年 1 月 1 日:
借:银行存款 5 202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5 000
——公允价值变动 50
应收利息 150
投资收益 2(1 分)
借:其他综合收益 50
贷:投资收益 50(0.5 分)
甲公司应将取得的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0.5 分)
理由:可转换公司债券除按一般债券投资的特性到期收回本金、获取约定利息或收益外,还嵌入了一项转股权,即将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应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 分)
2019 年 7 月 1 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50
投资收益 15
贷:银行存款 1 065(0.5 分)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5 分)
借:应收利息 (10×100×1.5%×6÷12)7.50
贷:投资收益 7.50(0.5 分)
甲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应划分为权益工具。(0.5 分)
理由:甲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支付股利,不具有强制付息义务,甲公司可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故应将该优先股划分为权益工具。(1 分)
借:银行存款 (1 000×100-3 000)97 000
贷:其他权益工具 97 000(0.5 分)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制定和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甲公司发生的与该计划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6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实施经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20 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 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 1 元,发行所得款项 8 000 万元已存入银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甲公司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司股票的市价减去授予价格后的金额 确定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 12 元 / 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 2016 年 1 月 1 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该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 元 / 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为 12 个月,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工作满 3 年;以上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甲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 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算术平均值不低于 30%,限售期满后,甲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甲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2)2016 年度,甲公司实际有 1 名管理人员离开,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35%。 甲公司预计,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还有 2 名管理人员离开,每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能够达到 30%。
(3)2017 年 5 月 3 日,甲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即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包括上述限制性股票在内的股份 45 000 万股为基数, 每股分配现金股利 1 元,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45 000 万元。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甲公司支付给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可撤销,即一旦未达到解锁条件,被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持有者将无法获得(或需要退回)其在等待期内应收(或已收)的现金股利。2017 年 5 月 25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股利 45 000 万元。
(4)2017 年度,甲公司实际有 1 名管理人员离开,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33%。甲公司预计,2018 年度还有 1 名管理人员离开,营业收入增长率能够达到 30%。
(5)2018 年度,甲公司没有管理人员离开,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31%。
(6)2019 年 1 月 10 日,甲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2019 年 1 月 20 日,甲公司对不符合解锁条件 的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价格予以回购,并办理完成相关注销手续。在扣除已支付给相关管理人员股利 100 万元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款 项 700 万元已以银行存款支付给相关管理人员。
其他有关资料:第一,甲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 44 000 万股。第二,甲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88 000 万元、97 650 万元、101 250 万元。第三,本题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借:银行存款 8 000
贷:股本 (20×50×1)1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7 000(1 分)
借:库存股 8 000
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20×50×8)8 000(1 分)
2016 年度应确认管理费用及资本公积金额 =(20-1-2)×50×12×1÷3=3 400(万元)。(1 分)
2017 年度应确认管理费用及资本公积金额 =(20-2-1)×50×12×2÷3-3 400=3 400(万元)。(1 分)
2018 年度应确认管理费用及资本公积金额 =(20-2)×50×12-3 400-3 400=4 000(万元)。(1 分)
2016 年度确认成本费用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3 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 400(1 分)
①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利润分配: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 =(20-2-1)×50×1=850(万元)。
预计未来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 =3×50×1=150(万元)。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850
贷:应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 850(1 分)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850
贷:库存股 850(1 分)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150
贷:应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 150(1 分)
非限制性股票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44 000
贷:应付股利 (45 000-850-150 或 44 000×1)44 000(0.5 分)
2017 年 5 月 25 日支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45 000
贷:银行存款 45 000(0.5 分)
② 2018 年度:
因 2018 年度未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可视同每股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为 0。
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 =(0+1)×(20-1-1)×50-850=50(万元)。
预计未来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 =(0+1)×2×50-150=-50(万元)。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50
贷:应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 50(0.5 分)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50
贷:库存股 50(0.5 分)
借:应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 50
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50(1 分)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18×50×8-900)6 300
贷:库存股 6 300(1 分)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100×8-100)700
贷:银行存款 700(0.5 分)
借:股本 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700
贷:库存股 (2×50×8)800(0.5 分)
同时,对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在行权时,甲公司应根据行权情况,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 400+3 400+4 000)10 800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0 800(1 分)
2016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88 000÷44 000=2(元 / 股)。(1 分)
2017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97 650-(20-1-1-1)×50×1]÷44 000=2.20(元 / 股)。(1 分)
2018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101 250-50)÷44 000=2.30(元 / 股)。(1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