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VIP私教班4月中级经济法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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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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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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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选项A: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发行。选项BC: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选项D: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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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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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1)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3)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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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1分)根据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题目中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那么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1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成立的。(1分)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题目中合同对方当事人赵某是知情人,不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合伙企业可以主张合同无效。(1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1分)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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