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专题三 - 专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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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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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非股权支付部分对应的所得=(2200+200-3500×60%)×200÷(2200+20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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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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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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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选项ABC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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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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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在减免税期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甲企业2019年3月取得第一笔收入,至2021年转让时仍在免税期。乙企业2021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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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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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甲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甲公司2023年度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0×25%×20%=12(万元),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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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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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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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选项A不当选;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选项B不当选;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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