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A 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关于舞弊与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内容摘录如下:
(1)甲公司 2021 年发生一起员工虚领工资事件,金额 1 800 元,考虑到相关控制存在缺陷,A 注册会计师未予以信赖,通过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获取了与职工薪酬相关的审计证据。
(2)A 注册会计师在观察原材料验收流程时发现某客户向验收员支付回扣,以提高核定的品质等级。A 注册会计师认为该事项不重大,在审计完成阶段向管理层通报了该事项。
(3)针对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实施舞弊的风险,A 注册会计师测试了日常会计分录以及其他调整,复核了管理层的会计估计,排除了舞弊的可能性。
(4)A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发现甲公司采购总监存在受贿行为,立即与总经理沟通此事,获悉董事会已收到内部员工举报,正在进行调查。A 注册会计师认为无需再与董事会或股东沟通。
(5)A 注册会计师发现甲公司未与公司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保金。管理层解释系部分员工流动性频繁所致。A 注册会计师检查了甲公司人事部门员工的入职和离职表,认为解释合理,未再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 A 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虚领工资属于舞弊风险,舞弊风险属于特别风险,针对特别风险,如果仅实施实质性程序,应当实施细节测试。
(2)不恰当。应当尽快与管理层进行沟通。
(3)不恰当。A 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对于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评价其商业理由。
(4)不恰当。舞弊涉及管理层 / 在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应当与治理层沟通。
(5)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违法违规行为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 与治理层进行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