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0322 第五章1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B,民事责任中的“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法院判决由企业承担的“诉讼费用”等准予在税前扣除,如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销售化妆品取得收入2 000万元为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进口的原材料取得收入500万元为其他业务收入,均属于应税收入;(2)取得财政拨款400万元属于不征税收入;(3)投资国债取得利息收入30万元为免税收入;(4)本题要求计算的是“收入总额”,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均应当计入收入总额。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选项A,属于主营业务收入。选项B,属于其他业务收入。选项C,属于投资收益。选项D,属于营业外收入。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下列费用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允许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广告费(无年限要求)、业务宣传费(无年限要求);公益性捐赠(3年以内);职工教育经费(无年限要求)。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C,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一般企业,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包括“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选项A,化妆品生产与销售企业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广宣费的扣除限额 =12 000×30%=3 60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不需要调增调减,则应纳税额=3 000×25%=750(万元)。
选项B、C,白酒制造企业和汽车销售企业不属于饮料制造企业、化妆品制造或销售企业也不属于医药制造企业,因此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广宣费的扣除限额=12 000×15%=1 800(万元),只允许扣除1 800万元,需要纳税调增700万元,则应纳税额=(3 000+700)×25%=925(万元)。选项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需要纳税调增2 500万元,则应纳税额=(3 000+2 500)×25%=1 375(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