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 000-600+(600-500)×50%]×25%=612.5(万元)。(3)因为3000万元的会计利润中考虑了6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后计算所得,所以“-600”后,再加上按照税法规定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即“(600-500)×50%”。


一般企业,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包括“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选项A,化妆品生产与销售企业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广宣费的扣除限额 =12 000×30%=3 60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不需要调增调减,则应纳税额=3 000×25%=750(万元)。
选项B、C,白酒制造企业和汽车销售企业不属于饮料制造企业、化妆品制造或销售企业也不属于医药制造企业,因此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广宣费的扣除限额=12 000×15%=1 800(万元),只允许扣除1 800万元,需要纳税调增700万元,则应纳税额=(3 000+700)×25%=925(万元)。选项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需要纳税调增2 500万元,则应纳税额=(3 000+2 500)×25%=1 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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