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是( )。本题来源:第3节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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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终止。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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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最实质性的要件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
承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这是承诺最实质性的要件。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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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方先交货,3天后乙方付款。后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根据《民法典》规定,此时甲方可以行使(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履行。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依据题干表述,有先给付义务的甲发现后给付人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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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2023年真题改编)关于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的说法,错误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
【选项B错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即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有效。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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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抵销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下列债务不适用抵销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终止。
【选项A错误】属于适用抵销的条件之一。
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不能抵销。例如,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选项B】、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选项C】、法律规定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选项D】、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选项E】,都是不能抵销的。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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