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3节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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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履行。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依据题干表述,有先给付义务的甲发现后给付人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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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
【选项B错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即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有效。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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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终止。
【选项A错误】属于适用抵销的条件之一。
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不能抵销。例如,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选项B】、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选项C】、法律规定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选项D】、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选项E】,都是不能抵销的。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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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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