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经典必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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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对每辆零售价格 130 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 10%。(1)增值税为价外税,不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因此含增值税销售额 2 034 万元需作价税分离,首先排除选项 B、C;(2)“÷(1 -消费税比例税率)”意在将消费税计入计税依据,但消费税为价内税,已包含在计税依据中,不必再重复计入,选项 D 错误。甲经销商当月零售超豪华小汽车应缴纳消费税= 2 034÷(1 + 13%)×10% = 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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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判断是否缴纳消费税需分情况:(1)委托方以 “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销售的,属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2)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销售,需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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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首先明确计征方法,啤酒“从量”计征消费税;(2)其次明确计税依据,销售从量计征应税消费品的,其计税依据为“销售数量”,本题销售数量为 10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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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 A、D,允许扣除的已纳消费税,仅限于同一税目中应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扣除;选项 B,酒类(葡萄酒除外)属于不予扣除的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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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实质上考查已纳消费税的扣除。选项 A,酒类(葡萄酒除外)属于不予扣除的税目;选项 C,以外购珠宝(已税翡翠)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税的金银铂钻首饰(金银翡翠首饰),纳税环节不同,不得扣除已纳消费税;选项 D,允许扣除的已纳消费税,仅限于同一税目中应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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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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