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经典必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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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因此甲公司应缴消费税= 2×78 000×10% = 15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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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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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答案解析:
(1)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 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品的销售总金额,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2)成套销售价 565 元为 含税价,需作价税分离。因此,该酒厂发放福利应缴纳的消费税= 100×565÷(1 + 13%)×10% = 5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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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计算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时,先找受托方的同类售价,无同类售价再组价,本题实木地板有受托方同类售价,因此按受托方(甲地板厂)同类产品售价 100 000 元计算纳税,不必考虑组价;(2)甲地板厂上述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 100 000×5% = 5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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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高档化妆品从价计征消费税,甲公司进口高档化妆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比例税率)=(195.5 + 195.5×5%)÷(1 - 15%)= 241.5(万元),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 消费税比例税率= 241.5×15% = 36.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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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原料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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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生产完毕并将货物交付委托方时,纳税义务发生。因此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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