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答案】A
【解析】(1)选项A:合伙企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普通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在本题中,由杨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只有杨某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2)选项BC:有约定,可以自行决定/自行处分;无约定,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选项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不论合伙协议如何约定,杨某出质财产份额均需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拓展练习
【答案】A
【解析】(1)“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事项”——无约定;(2)“甲、乙、丙未能就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因此,应按合伙人实缴的出资比例(30:30:60)分配。合伙人的利润分配原则:约定——协商——实缴出资比例——平均分配。

【答案】B
【解析】普通合伙人甲的妻子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丁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选项B当选。

【答案】C
【解析】(1)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2)选项ABD: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答案】B
【解析】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

【答案】ACD
【解析】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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